今天中午,CCTV-1《今日说法》栏目讲述了一件发生在柳州的案件...
2015年12月3日凌晨,广西柳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报警人称昕家民生美食城的院内躺着一个人,有朋友正在帮忙做人工呼吸。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石警务站民警迅速出警赶到现场。民警随着报警人曾女士来到现场,只见一名年轻男子躺在地上。几分钟后,120医务人员赶到,在经过一番抢救之后,医生宣告男子死亡。
相信不少人看了上集之后都很“心痒痒”,
迫不及待的想知道案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吧?
小编这就给你们“剧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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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地点所在的美食城
小区内惊现“尸体”
昕家民生美食城四周均有围墙环绕,小区内为封闭道路,车辆只能从一个出入口进出,左、右围墙边设有停车位,一栋6层2个单元的居民楼与美食城相对。死者何某,22岁,广西罗城仫佬族人,生前就租住在1单元6楼,旁边就是他打工的金龙海烧烤店,何某死亡的位置距离烧烤店大约5米。
据烧烤店老板郭某、陈某分别回忆后确认,何某于2015年12月2日19时许,与陈某、郭某三人一起在烧烤店看电视,大约3日凌晨0时,郭某见何某睡意很浓,店里也没什么生意,就让他回去睡觉。之后陈某、郭某继续看电视,2时30分两人开始收摊,并未发现异常。直到3时许,有人急匆匆地拍打门,要了两个塑料袋说是装东西。陈某认出此人正是居住在自己同单元4楼的曾某的男朋友李某。店铺收好摊后,陈某从烧烤店后门走出欲回住处,又想看看李某要塑料袋做什么,就往美食城内走,一下就看见何某躺在牛大王火锅店厕所旁道路上,李某正在帮他做心肺复苏。陈某慌忙喊郭某过来帮忙,110、120先后到了现场。
死者何某是附近某火锅店打工人员
事故处理大队民警正在勘察事故现场
司机深夜“学雷锋”
报警人曾某介绍,凌晨2时58分,她和李某参加完朋友的生日宴会,两人驾驶一辆黑色桂BNB665马自达小轿车刷卡进入美食城内,欲回出租屋。就在车辆右转弯时,她在车灯的照明下看到有一个人趴在地上,就马上告诉了李某。
李某停车后,赶快下去查看,看到对方嘴巴里有白色泡沫状异物,感觉情况不对劲,就让曾某报警。李某则把对方翻了过来,认出是烧烤店打工的,于是一边按压,一边让曾某去停车,曾某不愿意去,李某就自己把车停好,又返回何某旁边,继续按压,看到对方鼻腔和嘴巴里都有异物,就想着弄出来让他好呼吸,于是就有了去烧烤店拍门找塑料袋的动作。
就在民警现场取证期间,曾某上楼回住处喂狗,李某随后上去叫曾某下楼录口供,并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消息称:“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我已经尽力挽救……很可惜。”
曾某则反映自己上厕所出来后,发现李某喝了些白酒,两人一起下楼去了鱼峰分局鸡喇责任区刑侦大队。曾某和李某在录口供时,一致认定下车救人的事实,难道真的是“雷锋”? 就是在两人谁开车的问题上前后说法不一致,刚开始李某说是曾某开,曾某也承认是自己开车,后又说是李某开的。
李某通过微信发了一条朋友圈:“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我已经尽力挽救……很可惜”
经调查,李某33岁,已婚;曾某,25岁,未婚,是李某的情妇。
因案件疑似交通事故,刑侦大队遂移交给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
初见晓月又陷谜团
3日6时15分,李某被带回事故处理大队,仍坚称自己是“学雷锋”救助何某,也不承认是酒后驾驶。民警在询问中发现李某满口酒气,李某却辩称,事发后,他回家喝了一瓶高度酒来压惊,一口否认是酒后驾驶。
经抽血检验,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49毫克/100毫升。经过民警调查,李某当晚陪同曾某参加生日会,席间喝了啤酒,认定李某属于醉酒驾驶。
民警又对其进行了尿检,结果令人吃惊:李某的毒品检测呈阳性,检出氯胺酮成分(俗称:K粉)。这意味着李某不仅是醉驾,还是是毒驾。在检验结果面前,李某承认从2013年开始吸毒,事故发生的前几天曾吸食过K粉。由于吸毒人员不准驾驶机动车辆,民警随即调查李某的驾驶证,发现李某驾驶证因记满12分被暂扣。
至此,李某因醉酒驾驶被刑事拘留,案件作进一步调查。事故处理大队组织精干警力,兵分三路进行调查、取证、检验。
由于小区视频监控设备在一周前已损坏,事发现场无影像资料。柳州交警随后查看了小区入口监控,在3日凌晨0点后,共有3辆车进出昕家民生美食城,其中2辆出,1辆进。0时23分最后一辆车出去后,直到2时56分,桂BNB665马自达小轿车进来,再无其它车辆出入。初步确认,驾车司机是李某。
按照烧烤摊郭某与陈某供述,何某0点后离开烧烤店,距离被发现死亡,有差不多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郭某与陈某后被传唤至事故处理大队接受询问,他们又改口说何某是3日凌晨1点多离开的,相差近1个小时。
通过调查郭某与陈某所看网络电视的记录,以及何某离开时剧情进展,确定何某于3日凌晨1时10分左右离开烧烤店。民警通过排查确定,第一辆离开昕家民生美食城出去的车内有乘客,证明该车不存在作案可能。第二辆出去的车内行车记录仪记录了周边停放车辆,排除了嫌疑。由此,李某驾驶的桂BNB665小轿车就存在重大嫌疑。但李某、曾某在接受询问中,仍坚持是救助何某的说法不变。
根据昕家民生美食城刷卡系统显示桂BNB665车于3日2时58分进入,曾某报警电话记录显示是2时59分报警,时间如此之短,两人“零口供”又如此吻合和坚定。办案民警也一度怀疑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冤枉了李某和曾某?
各项检验结果证实死因
当天16时10分,根据柳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所的法医与刑侦支队的法医对死者何某的尸体检验结论为:死者背部衣服有灰尘,背部及臀部皮肤见挫擦伤,疑为交通事故所致。
无独有偶,死者何某血液和胃内容留物结果呈阳性,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俗称:冰毒),属于吸毒人员。那么何某口吐白沫倒地的原因很有可能就是毒品吸食过量所致。
经对桂BNB665小轿车检验,结论为左前轮前部泥挡板、左前后轮右侧泥挡板、左前轮横拉杆下部和左前轮旁中部均有形状和面积大小不同的软体刮擦形成的尘土减层痕迹,符合碾压人体的特征。
为了还死者一个公道,让证据更加充分,经征得死者家属同意后,联合刑侦支队法医专家,对何某尸体全面解剖,尸检检验结果再次确定何某系车辆碾压致挤压综合征死亡。
8日9时,事故处理大队再次对桂BNB665小轿车进行全面勘验,获得重大进展,在小轿车左前轮附近泥挡板上找到附着的白色纤维。
办案民警连夜带着重要证据赶赴南宁,经广西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鉴定,桂BNB665号小轿车车底纤维一根与死者何某左脚鞋带破损部位纤维、左脚鞋面缝线纤维种类相同。
案件终于出现新转机,事故处理大队民警初步认定:李某在失去驾驶资格的情况下,醉酒毒驾驶机动车碾压何某致其死亡。而何某因毒品吸食过量倒地,这是口吐白沫的原因。
这些检验结论,表明李某所述事情经过有诸多漏洞。
案件出现转机,但李某仍坚持自己就是救人不是压死人的,报警人曾某也坚定认为李某是见义勇为,且李某刑事拘留7天的期限已到,目前的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李某就是肇事司机,到底是放人还是不放?是按现有证据提请检察院逮捕,成了摆在柳州交警面前的难题。
鉴于案情重大复杂,事故处理大队向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谢其托汇报,请求相关部门、警种配合。
铁证前,李某仍坚称自己是做好事在救人,而非撞人
峰回路转揭开迷局
谢其托支队长多次到事故处理大队指导12.3案的侦破工作,要求本着“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的信心,再次对现场进行复勘,确定何某死亡时间,对车辆再检验,并加大对乘客曾某审讯力度,务必将此案办成铁案。
办案民警逐一排查昕家美食城院内24户居民及周边群众,找到关键证人,确定何某的死亡时间大约在3日凌晨2时30分至2时59分之间。对院内当天停放车辆排查的结果显示在3日凌晨0时23分至2时58分之间,只有李某驾驶的桂BNB665马自达小轿车进入院内,无其它车辆出入。
最令办案民警振奋的是,12月16日,经过柳州刑侦部门对桂BNB665车轮胎进行检验,在左前轮检出血迹,与死者何某的DNA相符,大量有效证据终于合力形成一连串有效完整的证据链,种种迹象表明,“学雷锋”的李某有重大嫌疑。
经过15天艰辛而细致的调查,柳州交警联合刑侦等多部门作战,锁定各项证据,都指向李某驾车碾压了何某,尽管李某、曾某对此全盘否认。事故处理大队办案民警张望表示,李某在该案件中的口供曾出现过前后矛盾,李某称是吸毒导致思维混乱。李某曾有吸毒被抓捕的前科,具有反侦查意识。如今证据确凿,不管李某是否承认,警方都将调查结果上报检察院。
12月18日,鱼峰区检察院根据交警提供的相关证据,对李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李某的情人曾某则因涉嫌做伪证,被处以刑事拘留。

李某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字
资料来源:《今日说法》、柳州警方APP
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