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领导成员因公款加油被处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7-03-24 17:0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5652
日前,柳州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时任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代理大队长齐小洪、副大队长高毅、王尚书、孙小东四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体研究决定使用单位加油卡为队领导成员私车加油。
齐小洪等四名同志身为领导干部,未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且在十八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王尚书、孙小东同志党内警告处分;齐小洪同志因还涉及其他违纪行为,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由正科长级降为副科级。因高毅违纪情节轻微,市监察局决定不再给予其纪律处分。上述四人违纪所得按相关规定收缴国库。(记者 梁晶晶 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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