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区某小学老师猥亵儿童一审获刑6年
今日柳州|时间:2017-05-02 22:15 来源:柳州1号 评论:0 点击:5495
4月27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以犯猥亵儿童罪对李某进行宣判,李某一审获刑6年,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2016年5月13日,柳州市柳江区教育局接到举报电话,柳江区某小学的学生称该班的数学老师太色了,上课的时候经常乱摸女生的敏感部位。教育局在对李某进行初步调查后,认定李某存在电话举报内容现象,有性骚扰的主观故意,将李某移交公安机关。公诉机关指控在2016年4月至5月期间,李某多次在检查学生作业时,伸手摸女学生敏感位置。公诉机关认为李某抓摸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已经触犯刑法,请求法院以猥亵儿童罪惩处。柳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有的证据表明李某在上课期间,存在猥亵多名女学生的事实,李某辩解其只是教育学生时的无意触碰不成立。
法院认为李某以刺激或以满足性欲为目的,多次在课堂当众对未满14周岁的女学生身体敏感部位实施抓、摸等淫秽行为,其行为损害了被害人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损害其他儿童的身心健康,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年。(通讯员 覃柳面)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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