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逃逸!全城搜索的白色宝马车司机找到了 背后的故事是...

今日柳州|时间:2017-05-03 11:16 来源: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评论:0

4月29日,柳州1号APP推了一条《【全城搜索】24日晚宝马车撞倒电动车后逃逸 柳州交警请你回来“喝茶”》,获得很多关注。



4月30日,韦某向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民警打来电话,称自己是该案肇事车辆驾驶人。5月1日,韦某将肇事车辆送到城中大队配合案件调查。大队民警经过仔细检查、对比,确认这辆车牌为云A114**的白色宝马车正是该案的肇事车辆,韦某就是案发时的车辆驾驶人。


案件当事人找到了

我们来说说破案背后的故事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有不少热心群众报了警,还向警方提供可疑车辆的车牌号,但最终核实这并不是真正的肇事车辆。大队领导高度重视该案的处理进展,安排调配警力抓紧调查。



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查询,民警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无牌白色宝马车,车前所放的临时号牌也是假的。民警通过智能交通追踪车辆行踪,细致入微的查找有价值的破案线索。连续数天利用休息时间开展调查工作,终于通过智能交通系统成功捕获相关人员的人像资料,找到案件突破口,通过人员来找肇事车辆。



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人涂某头部受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病情一直不稳定。为尽快破案,大队民警协调车管所、柳州交警监控指挥中心、车辆检测站等多部门帮助调查,走访4s店、二手车交易市场,不放过一点蛛丝马迹,并通过“柳州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大范围查找涉案车辆及驾驶人的下落。



韦某供述,他看到朋友圈里都在转发这条“信息”,迫于压力决定投案自首。他称,宝马车是其朋友的,当天他受邀帮朋友开车,在八一路附近路段发生事故,当时以为对方没什么大碍便自行离开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目前,韦某已经归案,民警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此外,电动车驾驶人涂某存在饮酒后驾车、骑行电动车过斑马线等行为也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犯错的人终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肇事逃逸”的行为不但可能延误伤者的救治,加重事故损失,“逃逸者”也会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处罚。柳州交警提醒: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帮助救助伤员,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案件调查。逃逸行为不可取,积极配合才可行。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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