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广西这几名“贪官”落马!

今日柳州|时间:2017-05-22 18:18 来源:柳州发布 评论:0


近日,广西检察院、八桂法苑、鱼峰检察等平台公布,广西数名干部被判刑、公诉或立案侦查、逮捕的消息,具体如下——


受贿113万余元 广西那坡县原县长汤梓军被判五年

5月19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开宣判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县委原副书记、县长汤梓军受贿案,对被告人汤梓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对汤梓军退出的赃款人民币78万余元予以没收,未退出的赃款人民币35.8万元,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容康社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公诉



南宁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容康社(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容康社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容康社,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容康社利用担任马山县县长,隆安县委书记,南宁市邕宁区委书记,南宁市委副秘书长,南宁市委常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容康社在担任马山县县长期间,超越职权、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韦志鹏涉嫌滥用职权、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公诉


南宁市上林县原县委书记韦志鹏(正处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由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北海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韦志鹏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韦志鹏,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


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志鹏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期间,徇私舞弊,违反规定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据统计,其个人及家庭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差额巨大。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名处级官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依法查办



日前,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南宁海关企业处原副处长吴世光(副处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日前,经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贺州市森林公安局原副调研员吴瑞华涉嫌挪用公款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吴玺涉嫌受贿罪被逮捕


近日,柳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柳州市体育中心原主任吴玺依法决定逮捕。

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广西检察院、八桂法苑、鱼峰检察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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