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注意!2017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时间为6月10、11日

今日柳州|时间:2017-05-22 19:16 来源:柳州教育 评论:0




市教育局日前发布通知,全市2017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时间统一定在6月10、11日(星期六、星期日)。市教育局强调,各幼儿园不得提前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应以公布的入园条件为准,凡在幼儿园招生时段报名,都不存在先后顺序,要杜绝排队、占坑现象。


招生对象: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至6周岁,幼儿园招生工作本着“因地制宜,规模适度,就近入园,方便接送”的原则,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对象为3—4周岁的幼儿(截至8月31日),各幼儿园要优先满足小班以上幼儿入园需求。

免试入园: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违规设置特色班、兴趣班,不得擅自增加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落实信息管理制度:
新生入园时,各幼儿园应做好在园儿童的信息采集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将新入园幼儿信息录入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配齐配足教师:
各县(区)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配足配齐教职工,做到每班“两教一保”。各幼儿园要依托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依托学校、有资质的学前教育培训机构,对新上岗的园长、教师、保育员开展岗前培训。

保障特殊家庭子女入园:各县(区)要重视并切实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乡低收入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机构监护儿童以及“五保”供养儿童等的入园问题。

规范收费项目和标准:公办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幼儿园收费及管理办法,规范收费。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必须依照备案的项目及金额进行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

加强监督和检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招生行为的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咨询和监督电话,接受家长的咨询和举报。要加强过程性检查,凡未经许可设立或不具备举办幼儿园基本条件的一律禁止招生。对违法违规招生的幼儿园,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违反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加强招生宣传:各县(区)要积极做好幼儿园的招生政策宣传工作,鼓励就近入园,推进阳光招生。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公开透明,要将基本情况、相关资质、新学期招生简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依据、咨询电话等群众应当知晓的相关信息纳入园务公开范围,提前15个工作日通过幼儿园公示栏、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2805657(纪检监察室) 

2815945(基础教育科)

2851554(基础教育科)


各城区教育行政部门监督举报电话:

2094744(城中区教育局)

2805621(柳北区教育局)

3715758、3726390(柳南区教育局)

3163324(鱼峰区教育局)

3116570(柳东新区教育管理办公室)

3310675(阳和工业新区社会事务局)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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