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江水域首次在这些地方划“泊位” 船只“违停”将被处罚

今日柳州|时间:2017-05-31 09:50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车辆不能在路面乱停放

同样

水上船舶也不允许乱停靠


(图片来源网络)


5月30日,记者从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了解到,为了进一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升“百里柳江”景观带,该支队联合渔政等部门,对柳江水域有证渔船停靠实行规范管理,目前已设置6个有证渔船停泊点。


据了解,市水上综合执法支队等部门从今年4月开始,对柳江船只统一规范停泊进行宣传,首次制定6个有证渔船的停放点,目前岸边设置的“持证渔船停泊指示牌”正在陆续安装。新规将消除此前渔船无序停放现象,提升“百里柳江”市容环境治理力度。6个指定停放点分别位于:双冲大桥上游前锋路运动衣厂旁、回龙冲至琥珀东岸小区、鱼峰区原洛埠码头、阳和工业新区六座村原日生沙场下游100米、柳东新区社湾小学旁水域、鸡喇码头至阳和大桥上游200米。



执法人员介绍,岸上两块停泊指示牌之间的水域范围,就是有证渔船停靠的指定地点。按相关规定要求,所有船舶有序停放,整齐排成一排,保持船容貌整洁;停船地点往河道进伸不能超过10米;持证渔船必须悬挂船号牌;不能用广告布当作遮阳篷,不能往河内倾倒生活垃圾和排放油污;不能在停泊地周边饲养家畜、乱搭乱建;停放地点岸边不得胡乱堆放杂物,等等。


记者采访得知,目前市区柳江水域实际停靠的有证渔船大约有300艘。每个渔船停泊点范围在20米到130米不等的停泊区间,如果某个停泊点的船只过多,只能到就近的停泊点停靠。如果有证渔船不按指定“水上泊位”规范停放,水上执法人员第一次发现将予以警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200元至1000元处罚。(记者 张捷 通讯员 刘菲菲)



责任编辑:李昕祺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