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话了: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应该休,应该这么休!

今日柳州|时间:2017-06-13 18:41 来源:柳州发布 评论:0

      前段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方微信公众号专门发文《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应该这么休》,貌似是公开对那些不让干部职工休年假的领导们“喊话”。



2017年已经到年中了

你的年假休了吗?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一起了解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带薪年休假”的小知识吧!


带薪年休假能够休几天?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


      ①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况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以上第②、③、④、⑤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①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②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


      ③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怎么算?


      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


      ①机关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


      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


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哪些情况不享受年休假工资报酬?


      机关、事业单位已安排年休假,工作人员未休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只享受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①因个人原因不休年休假的;


      ②请事假累计已超过本人应休年休假天数,但不足20天的。



(来源:“广西NEWS”微信公众号、“公务员内参”微信公众号、“干部参阅”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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