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日】2起毒品犯罪案集中宣判,一审最高被判无期徒刑!

今日柳州|时间:2017-06-26 10:4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今天是“6.26“国际禁毒日。上午10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随后,该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法院系统2016年以来打击毒品犯罪以及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毒品犯罪案件宣判现场


第一个案件:被告人宁自思、覃洪高运输毒品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覃洪高联系好毒品氯胺酮货源后,被告人宁自思与李可军(另案处理)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驾驶小轿车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出发,到柳城县六塘镇向毒品卖家“阿东”购买了一批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随后宁自思驾驶该车搭乘覃洪高和李可军返回横县,次日凌晨2时许,当车辆行驶至柳南高速公路来宾服务区的匝道时,宁自思发现有公安人员设卡检查,随即下车将所购毒品氯胺酮丢弃至停泊在匝道内的一辆大货车底部,后驾车强行冲卡。汽车因撞到路边石墩被迫停下,公安人员将宁自思、覃洪高、李可军抓获,并依法提取宁自思丢弃的毒品氯胺酮24袋,净重11888克。


法院认为,被告人宁自思和覃洪高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结伙运输,其行为均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在共同犯罪中,宁自思提起犯意,出资购买毒品,积极驾车运输毒品;覃洪高联系货源、促成交易后与宁自思结伙将毒品运往横县,二人均起重要作用,均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其中宁自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较覃洪高为大。宁自思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刑,现又犯运输毒品罪,系毒品再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宁自思、覃洪高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宁自思、覃洪高的辩护人所提与此相同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被告人宁自思、覃洪高


最终,市中级法院经综合考虑,决定对被告人覃洪高从轻处罚。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宁自思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覃洪高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


第二个案件:被告人胡成国运输毒品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6年2月3日,被告人胡成国将藏有毒品氯胺酮(俗称“K粉”)的行李包放于自己的小轿车后座,准备从鹿寨出发前往江苏省。当日16时许,胡成国驾驶该车搭乘林某、胡某行驶至桂柳高速黄冕收费站入口时,被鹿寨县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当场从其车上的行李包内查获毒品氯胺酮十二袋,共净重14416.5克。


被告人胡成国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成国明知是毒品氯胺酮而予以运输14416.5克,其行为构成运输毒品罪,且运输毒品数量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胡成国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运输毒品罪,属于毒品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据此,市中级法院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胡成国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16年以来我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85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952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138人,重刑率为14.5%。与2015年相比,案件数量减少23%,犯罪人数减少19.1%。2017年至今,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01件,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犯罪分子261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58人,重刑率为22.2%。案件数量较上年度同期减少21.5%。毒品案件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稳步提升,依法、准确惩处毒品犯罪,有效净化社会风气和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当前毒品犯罪的形势和特点

就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当前我市毒品犯罪呈现的特点主要有:犯罪主体以无业人员为主,以贩养吸,毒品累犯、再犯比例较高;零星贩卖毒品犯罪高发;新型毒品犯罪增幅较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更加隐秘,譬如犯罪贩子以养殖、种植为掩护在养鸡场、果园等地方制造毒品,利用QQ群、微信群贩卖毒品、传授制毒技术等等。就毒品案件审理情况来看,当前我市毒品犯罪呈现的特点主要有:犯罪主体以无业人员为主,以贩养吸,毒品累犯、再犯比例较高;零星贩卖毒品犯罪高发;新型毒品犯罪增幅较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犯罪手段更加隐秘,譬如犯罪分子以养殖、种植为掩护在养鸡场、果园等地方制造毒品,利用QQ群、微信群贩卖毒品、传授制毒技术等等。


这里尤其需要一提的是新型毒品犯罪问题和零星贩卖毒品犯罪问题。


新型毒品犯罪问题

近年来,受大环境的影响,我市涉及“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案件逐年攀升,2012年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占比不到60%,2014年开始上升至80%以上并一直保持高位,2015年更高达85.59%,今年以来是80.61%,且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多,应当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近年来,受大环境的影响,我市涉及“冰毒”(甲基苯丙胺)、“K粉”(氯胺酮)等新型毒品的案件逐年攀升,2012年新型毒品犯罪案件的占比不到60%,2014年开始上升至80%以上并一直保持高位,2015年更高达86.59%,今年以来是80.61%,且涉案毒品数量不断增多,应当引起社会更多的关注。“冰毒”、“K粉”、摇头丸、麻古等新类型合成毒品较传统毒品生产工艺简单、成本低廉、隐蔽性强,且成瘾性更快、更强,“市场需求”旺盛,正日渐成为贩毒分子新的谋利重心,在毒品犯罪中所占比例也在逐渐增大。


零星贩毒犯罪问题

零星贩卖毒品犯罪日趋多发。制贩毒品犯罪的上家为了加快毒品销售和逃避被打击的风险,通常会将其控制的大宗毒品分销到多名下线处,由下线贩毒人员再分成小包进行转手交易牟利,这种零贩毒品模式目标小,便于携带,交易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迅速交易后容易逃避追查,即便被抓获,县于毒品数量少判处的刑罚也不会很重,导致零星贩卖毒品案件数量非常突出。零星贩卖毒品犯罪日趋多发。制贩毒品犯罪的上家为了加快毒品销售和逃避被打击的风险,通常会将其控制的大宗毒品分销到多名下线处,由下线贩毒人员再分成小包进行转手交易牟利。这种零贩毒品模式目标小,便于携带,交易不易引起注意和怀疑,迅速交易后容易逃避追查,即便被抓获,限于毒品数量少判处的刑罚也不会很重,导致零星贩卖毒品案件数量非常突出。(记者 李澜  通讯员 陈泰婷)


见习编辑:六六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