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9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1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该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抽检总体情况
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抽检蔬菜样品149批次,合格样品14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抽检水产品53批次,合格样品4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抽检畜禽肉及副产品41批次,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水果30批次,合格样品30批次;抽检鲜蛋13批次,合格样品13批次;抽检豆类6批次,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柳州市鱼峰区浩利百货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17年4月6日),镉检出值为0.1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三江县宝华超市斗江店销售的“西芹”(购进日期:2017年4月10日),毒死蜱检出值为0.2mg/kg,标准值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三江县宝华超市斗江店销售的“小老姜”,镉检出值为0.14mg/kg,标准值为≤0.1mg/kg、铅检出值为0.6mg/kg,标准值为≤0.1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四)三江县宝华超市斗江店销售的“青椒”(购进日期:2017年4月10日),氧乐果检出值为0.7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五)融水县科泰源商行销售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17年4月12日),克百威检出值为0.04mg/kg,标准值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六)柳城县六塘乡六塘街农贸市场韦利华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2017年4月13日),镉检出值为0.4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七)柳州市福鱼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鸭嘴鱼”(购进日期:2017年4月5日),呋喃唑酮检出值为57.3μ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八)柳州市柳州人餐饮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江海百鱼庄销售的“厨鳊鱼”(购进日期:2017年4月7日),呋喃唑酮检出值为5.3μ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九)鹿寨县建中市场3号市场鱼仔行5号摊位韦业红销售的“剑鱼”(购进日期:2017年4月8日),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8μ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鹿寨县建中市场3号市场鱼行3号摊位卢超全销售的“剑鱼”(购进日期:2017年4月8日),孔雀石绿检出值为1.2μ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鹿寨县金鹿市场罗琼珍销售的“猪肉”(购进日期:2017年4月7日),呋喃唑酮检出值为5.7μ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经营单位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经营者立即查清原因进行整改,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本次检验项目
一、蔬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5-2014)、《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水果和蔬菜中50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9648-2006)、《植物性食品中甲基异柳磷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44-2003)、《进出口食品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973-2007)、《水果、蔬菜中啶虫脒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3584-2009)、《进出口食品中氟虫腈残留量检测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SN/T 1982-2007)、《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水果、蔬菜及茶叶中吡虫啉残留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GB/T 23379-2009)。
(二)检验项目
蔬菜抽检项目包括镉、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甲胺磷、甲拌磷、甲基异柳磷、对硫磷、敌敌畏、乐果、倍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硫环磷、吡虫啉、啶虫脒、苯醚甲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阿维菌素、氟氰戊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二、水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5-2014)、《动物源产品中喹诺酮类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366-2006)、《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1311-2007)、《水产品中孔雀石绿和结晶紫残留量的测定》(GB/T 19857-2005)、《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 22338-2008)。
(二)检验项目
水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限淡水鱼)、(硝基呋喃代谢物(AMOZ、SEM、AHD、AOZ))、孔雀石绿、氯霉素。
三、畜禽肉及副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源性食品中多种β-受体激动剂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2286-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 22338-2008)、《动物源性食品中磺胺类药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6-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14种喹诺酮药物残留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GB/T 21312-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1311-2007)。
(二)检验项目
畜禽肉及副产品抽检项目包括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氯霉素、磺胺类(总量)、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限肌肉)、呋喃唑酮代谢物(AOZ)。
四、水果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NY/T 761-2008)、《水果和蔬菜中450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0769-2008)。
(二)检验项目
水果抽检项目包括氧乐果、克百威、毒死蜱(除香蕉)、甲胺磷、联苯菊酯(除荔枝、龙眼)、多菌灵(除龙眼)。
五、鲜蛋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动物源性食品中硝基呋喃类药物代谢物残留量检测方法 高效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21311-2007)、《动物源性食品中氯霉素类药物残留量测定》(GB/T 22338-2008)。
(二)检验项目
鲜蛋抽检项目包括呋喃唑酮代谢物(AOZ)、氯霉素。
六、豆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镉的测定》(GB5009.15-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1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5009.123-2014)、《植物性食品中辛硫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02-2003)、《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GB/T 5009.145-2003)、《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20-2003)。
(二)检验项目
豆类抽检项目包括镉、铅、铬、辛硫磷、对硫磷、杀螟硫磷。
部分检验项目说明
一、毒死蜱
毒死蜱属中等杀虫剂,对眼睛有轻度刺激,对皮肤有明显刺激,长时间接触会产生灼伤。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西芹”检测出毒死蜱超标,可能是农户的用药期与采收期间隔时间过短,喷施含毒死蜱成分的药物在作物的体内仍有残留,也可能是从土壤中吸收的毒死蜱成分所致。
二、氧乐果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由于其毒性高,2002年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94号已经停止氧乐果等产品的新增临时登记申请,并规定自2002年6月1日起,撤销氧乐果在甘蓝上的登记。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规定韭菜、瓜果类水果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克百威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属于高毒农药,是一种广谱性杀虫、杀螨、杀线虫剂,不仅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并具有很强的内吸活性。农业部第199号公告明确规定克百威不得用于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材上。GB 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克百威在黄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 0.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四、呋喃唑酮
呋喃唑酮是广谱抗生素,由于该类药物长期食用有健康风险,农业部规定该类药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呋喃类药物进入动物体内很快发生代谢,代谢产物在组织中存在较长时间,人体长期摄入后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并有一定致癌性。
五、孔雀石绿
孔雀石绿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是一种三苯甲烷结构的染料,因其外观颜色呈孔雀绿而得名。自被证实具有抗菌杀虫等药效以来,许多国家曾广泛将其用作驱虫剂、杀菌剂和防腐剂,以杀灭水产动物体外的寄生虫、原生动物和鱼卵中的霉菌等。孔雀石绿可在鱼体内长时间残留,通过食物链可能对人体产生致畸、致癌和致突变等危害。我国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和我国《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四批)通知》均明确规定所有食品动物禁止使用孔雀石绿。
六、镉
镉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2批次韭菜和1批次小黄姜的食用农产品样品存在镉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直接本底带入所致。
七、铅
铅属于重金属污染物指标,长期过量摄入将会给人体的健康带来危害。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样品(小黄姜)存在铅超标的情况,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种植环节直接本底带入所致。
见习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