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悬赏治“老赖” 举报人最高可获62.7万元奖金!

今日柳州|时间:2017-07-07 17:4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我市打击“老赖”又“放大招”!近日,城中区人民法院对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四人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对能提供以上四人相关财产信息线索的人员进行奖励,最高赏金达62.7万元!


悬赏公告一经发布,立即引起多方关注。据了解,目前城中区法院已接到大量群众来电,询问悬赏情况、提供“老赖”线索。


公告标明:凡是向城中区法院举报四名老赖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包括该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给予奖励,即奖金高达62.7万元。


据了解,该执行悬赏公告源于被执行人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广西松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申请执行人刘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城中区法院于去年9月20日作出判决,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偿还刘先生借款1216万元及利息。


但该四人及担保人一直未能履行判决,今年1月,刘先生向城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城中区法院立即对四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并将刘松模、陈谋、刘益成、叶耀梅四人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境等措施。由于被执行人负债累累,可供执行财产远不足以清偿债务,并且债权人认为被执行人有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嫌疑,因此向法院申请发出悬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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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对执行中悬赏调查财产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使人民法院悬赏执行有章可循。依照规定,执行法院可以依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向社会发布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悬赏公告。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可按申请执行人承诺的标准或者比例奖励举报人。奖励资金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规定施行后,法院对付“老赖”又多了一把利剑,老赖更加无所遁形。我市法院在执行中大胆运用新规定、新办法、新举措,强化对老赖的震慑和限制,形成全社会抓老赖的执行局面,破解执行查找财产困局。(记者 陆晓艺 通讯员 吴漩漩)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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