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离婚多分财产,柳江一男子对妻子……还让亲戚做“证人”

今日柳州|时间:2017-07-12 15:54 来源: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评论:0

在离婚诉讼中,为了多分财产,

柳江一男子竟做出这样的事情!

伪造了9万元的夫妻共同债务证据,

还让姐姐和妹妹出庭作伪证。

结果……


让我们一起来揭开他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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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7日,女子韦某向柳江区法院起诉,要求与丈夫覃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庭审前,男子覃某提交两张借条,证明夫妻有共同债务9万元,要求韦某承担共同债务,并申请覃某的姐姐及妹妹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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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证人出庭发言前,法官依法向她们释明作证的义务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庭审即将结束时,韦某提出鉴定借条形成时间的请求。此时,两证人神色紧张。法官警觉地再次向覃某及两证人询问,并再次释明作假证的法律后果。但覃某等人仍坚持自己的证词直至庭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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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第二天,

两证人经过思想斗争,

主动向法官说出事实的真相,

承认不存在借款的事实,

是覃某让她们到法庭作虚假的证言


        最终,在法律和证据面前,覃某承认,其为了多分财产,提供虚假证据和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实。覃某及两证人均当场书写悔过书,承认错误。



法院认为:

        在韦某诉覃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覃某为多分财产,虚构夫妻共同债务,出具借款金额合计9万元的借条两张,并指使其亲属向法庭作虚假证言,其行为妨碍了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覃某作出上述处罚决定。两证人因第一时间主动承认错误,有悔意,法院对她们进行了训诫


        按照民诉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法律规定对个人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下





        7月6日,柳江区法院对覃某出具虚假证据,并指使他人作伪证,妨碍诉讼的行为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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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心思都花在这些歪门邪道上,

法律面前是人人平等的,

是公正的。

千万不要抱着侥幸的心理,

不要让利益蒙蔽了双眼!



见习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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