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两90后女子的自拍被用做交友广告!男友为此还提出了分手
今日柳州|时间:2017-07-16 14:25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点击:4040
“你不是
有男朋友嘛,
怎么还去参加相亲交友活动?”
因为照片被人用于
某大型单身男女交友活动的广告宣传,
90后女子小蓝和何女士
接到了许多朋友和网友的询问电话。
甚至因为此事,
小蓝的男友还怀疑她不忠,
提出了分手。
快来看看
因一张合照引发的诉讼!
惹出纠纷的这张照片,是放在一个标签为“90后”“ 交友聚会”的QQ群同城活动封面广告上的一张两名年轻女子的合照。原告蓝何二人表示,照片中的年轻女子正是她们本人,可她们从未参加过该活动,也未同意该活动使用她们的照片。

涉案照片:某交友活动的广告截图
小蓝表示,看到这则广告后,她的男朋友认为她对感情不忠,提出分手。同样,何女士也说该广告影响到了她跟丈夫的夫妻感情,以及亲戚朋友对她的看法,“我孩子都一岁多了,怎么会去相亲呢?”
对此,被告林女士辩称,她只是在组织QQ群活动时用了一张人物图片作为活动的报名,这张人物图片是群友李女士提供的,李女士说图片上是她本人,自己也是经过李女士的同意才使用的。
此外,林女士还表示,自己组织的活动是以交友为目的,并没有用于盈利,也没有给两原告造成影响,因此两原告的起诉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她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
蓝何二人认为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她们的正常生活,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犯自己的肖像权、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双方各执一词,
那么广告图片上的两人究竟是谁呢?
为了证明照片上的人是自己,小蓝和何女士从自己手机相册中提取出了跟广告图片一样的原始照片,向法庭举证。小蓝表示,这张照片是她跟何女士在自己的店铺里拍摄的。她的说法得到了何女士的认同。
两原告在庭上提交了她们的合照作为证据
不过,
被告林女士坚称照片上的人
是自己的群友李女士和“凡凡”,
“照片上的人跟两位原告长得并不像。”
为了进一步证实自己的说法,
她还将李女士请到法庭作证。
证人李女士表示,活动广告上的这张照片确实是自己发给群主林女士的,照片是在群主家里聚会的时候拍的,左侧的人是自己,右边的是另外一个群友。不过,她说拍这张照片的手机放在家里,没带来,暂无法向法庭出示。
鉴于两位原告已经向法庭提交原始图片作为证据,而被告林女士及证人李女士均不认可图片上的人就是原告,审判长要求被告及证人于庭后3日内向法庭提交保存有原始图片的手机予以核对。逾期不提交的,被告将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而证人李女士则将承担因提供虚假证言的法律后果。
这张惹事的照片“相中人”究竟是谁
我们将继续关注
(柳州晚报 见习记者 付华周)
责任编辑:覃连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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