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城搜索】撞伤人后还逃逸 见到他们请报警!

今日柳州|时间:2017-07-27 20:32 来源:柳州交警 评论:0

撞人逃逸不仅会对自身不利也是对别人的伤害

近期发生的两起电动车撞人逃逸事件令人心寒

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能将他们及时发现并报案

 案件回顾

      7月19日凌晨1:06分,58岁的张某驾驶电动车在柳石路西向东穿过斑马线,此时有一辆黑色无牌号燃油轻便摩托车在柳石路由北向南行驶,与张某车辆发生碰撞,张某、驾驶燃油轻便摩托车男子和后座搭乘的女子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群众打120叫来救护车,张某家人也赶来现场,1:43分许,伤者被送往柳州市工人医院,眼角受伤的肇事驾驶人在医院停留1分钟左右,连车都没有要就悄然离开医院,截至27日都未出现。

经诊断,张某重型颅脑损伤、左眼眶周软组织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病情严重,27日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张某一家收入微薄,事发当天,张某准备去某车库上班,帮别人看车,意外的发生对张某家庭带去了不小打击,而肇事者的逃逸,也让一家人感到心寒。据张某妹妹回忆,事发当晚她曾与肇事者照面,对方是一名年轻男子,她希望肇事者能够尽快归案,不要因此行差踏错。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依法暂扣了肇事车辆,由于车辆无牌无证非法上路,并未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警方目前还在追查中。


另一方面,了解到张某一家实际经济状况难以承担医疗费用后,鱼峰交警帮助张某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先期垫付。


    还有一起逃逸案件发生在6月21日15:50分许,67岁的简女士在蟠龙路窑埠古镇经过斑马线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造成简女士尾椎骨骨折、骨裂,手臂、脚有软组织挫伤。


24日,当事人到鱼峰大队报案,民警通过智能交通系统发现嫌疑人,事发时,4名骑着电动车的年轻人在经过斑马线路口时没有减速,撞倒简女士的2人,其中一人是驾驶蓝色电动车、身着白色T恤的男子,一人是驾驶白色电动车、身穿黑色T恤,2人撞倒简女士后,把车扶起后逃离了现场。






        上述2起案件,如有目击者或知情者可与鱼峰交警联系,电话:0772-3117091,对于有效线索,警方会给予一定奖励并对知情者信息进行保密。另一方面,交警也希望逃逸者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


        柳州交警提醒:发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尽可能留意肇事车辆的车牌号码、车型、车辆颜色,以及肇事者的主要特征,如性别、面部特征、发型特征、衣着特征等,及时报警,这样会对警方破案非常有帮助。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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