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凌晨1:06分,58岁的张某驾驶电动车在柳石路西向东穿过斑马线,此时有一辆黑色无牌号燃油轻便摩托车在柳石路由北向南行驶,与张某车辆发生碰撞,张某、驾驶燃油轻便摩托车男子和后座搭乘的女子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群众打120叫来救护车,张某家人也赶来现场,1:43分许,伤者被送往柳州市工人医院,眼角受伤的肇事驾驶人在医院停留1分钟左右,连车都没有要就悄然离开医院,截至27日都未出现。
经诊断,张某重型颅脑损伤、左眼眶周软组织挫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擦挫伤,病情严重,27日仍在住院接受治疗。
张某一家收入微薄,事发当天,张某准备去某车库上班,帮别人看车,意外的发生对张某家庭带去了不小打击,而肇事者的逃逸,也让一家人感到心寒。据张某妹妹回忆,事发当晚她曾与肇事者照面,对方是一名年轻男子,她希望肇事者能够尽快归案,不要因此行差踏错。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依法暂扣了肇事车辆,由于车辆无牌无证非法上路,并未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警方目前还在追查中。
另一方面,了解到张某一家实际经济状况难以承担医疗费用后,鱼峰交警帮助张某申请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先期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