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柳江旁河沟里捞出的是条小尼罗鳄,这非洲哥们长大了可猛
今日柳州|时间:2017-08-02 11:0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2 点击:4818
昨天朋友圈被柳江旁河沟里捞起的鳄鱼刷爆朋友圈了!点击标题链接查看全文柳江河边的小溪里发现鳄鱼,随意放生后果太惊悚!
7月31日,洛满镇露南村村民周某在村中小河沟里发现一条小鳄鱼,并且用渔网将小鳄鱼打捞了上来........今天,经过专家鉴定,这次抓到的鳄鱼是尼罗鳄!小编从百度搜索了下,发现尼罗鳄不是中国物种,而是非洲体型最大的鳄鱼。成年体体长2-6米,大的亚种平均体长3.7米,可以捕食水牛大小的猎物。
因为被过度捕杀,尼罗鳄一度濒危。现在尼罗鳄多为人工驯养。在我国,鳄鱼均为一级保护动物,包括外来物种的鳄鱼。对于一级保护动物,要送往南宁进行下一步鉴定以及处置。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将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捕回,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捕回的,由有关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代为捕回或者采取降低影响的措施,所需费用由被责令限期捕回者承担。(记者 侯静雯 通讯员 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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