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亲妈?罗池路6岁男孩走失 老妈不报警!还在外面过了一夜
今日柳州|时间:2017-08-02 17:10 来源:柳州晚报微信公众号 评论:0 点击:4428
6岁儿子走失一夜,
母亲不仅不报警!
自己还在外面过了一夜!
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儿子是不是充话费送的?
7月31日上午,
小男孩到罗池路某便利店找吃的。
店老板感觉不对劲,
便帮小男孩报了警。
店老板说,当天上午11时许,小男孩到店里问他要东西吃,但小男孩身上没带钱。看到小男孩身上的衣服挺脏,手指甲里边也全是泥,店老板怀疑小男孩很可能是走失了。店老板好心,给了小男孩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
在警务站里,女协警找来一颗糖和一块饼干,递给小男孩。小男孩慢慢开始与人交流了。他说自己叫小勤(化名),今年6岁,家住红光大桥附近,还说出了父亲的名字。
通过警方不断查找。下午5时许,小勤父亲的联系电话终于查到。接到民警电话时,小勤父亲十分惊讶。儿子走失了一夜,妻子也一夜没回家。当晚,他以为妻子带着孩子去亲戚家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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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夫妻俩平时在柳州打工,在飞鹅路菜园屯租房居住。7月30日晚,妻子带着儿子和女儿到五星街一带散步。后来,她们和小勤走散。因担心被责怪,妻子没敢把此事告诉丈夫,也没想到打110报警,还带着小女儿在外面过了一夜。看到走失一夜的儿子有惊无险,小勤父亲总算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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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孩子走失后第一反应不是去报警
而是去逃避责任?!害怕被骂?!
这家长是怎么当的,
一点责任心都没有!
难道自己被责骂比孩子丢了还重要?
当发现孩子走失时,作为家长,这时千万不能慌乱,采取下面的行动才是最有效的:
不要等待,立刻报警!调取监控录像。在孩子失踪后立即报案,警方有义务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展开侦查工作。这里需要提醒父母,不要慌乱,在报案的同时做好证据留存工作,将电话录音或者派人到就近派出所直接报案,留存笔录,督促公安机关即刻立案;在突发意外事件中,公安机关的作用,是个人无法达到的,争取公安机关的介入,争取最有利、最有效的时间。调看监控时,除了关注孩子,还应观察反常的车辆、能够把一个人放进去的纸箱、旅行包等等。
发现孩子丢失以后,就近寻找商场的服务人员,工作人员、收银员来寻求帮助,要求他们通知商场或是游乐场的管理部门,把住商场或者游乐场的出入口,缩小寻找范围。
利用公共场合的广播等方式,播报孩子走失的信息,应明确说明家长会在何处等待,有何明显标志等。此种方法也让孩子更容易与父母会和。也可将照片在就近的商业区或者有电子广告屏幕的区域滚动播放孩子的照片,将孩子的体貌特征,突出特点描述清楚,便于周边的人一起寻找。

母亲留在原地,父亲召集10人分两层寻找。具体分工如下:4个人分别向东南西北4个方向2公里以内,沿大路寻找;4个人前往附近的火车站,寻找范围也为2公里,防止孩子被带往其他城市;1人报警,1人留在家中。

儿童走失后,有可能流浪至救助站或被送往福利院,这些地点也是家长重点寻找的。
丢失孩子,已经是一个最大的不幸,丢失孩子的家长,不要再互相埋怨,制造更大的不幸。内疚没有照顾好孩子,同时不断想象孩子日后将面临的境遇,看着每一个身体残疾、沿街乞讨的孩子,都像自己孩子,整个家庭都会因此而备受煎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