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小区车满为患,地下车库却只卖不租引业主不满
今日柳州|时间:2017-08-07 09:28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5815
近日,我们收到了一位市民的求助,
他最近遇到件“闹心事”,
怎么了呢?
“小区乱套了,何时才能解决啊?”近日,家住和平路星园林居小区的业主称,小区地下车库从今年5月起不允许停放电动车,如今房开搞“一刀切”,对车库车位只卖不租,导致小区内各种车辆随意停放,很多业主对此不满。
现场:小区车辆乱停放
业主们称,小区地下车库一直由房开管理。前段时间,房开发出通知称车位不再对外出租,而是以每个车位6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价格出售。1日是该新规定执行的第一天,未购买车位的车辆不能进入车库,业主们对此意见很大。
“这不是明摆着逼业主买车位吗?”业主徐先生介绍,小区车位原本就很紧张,地上车位早已停满,但房开先是禁止地下车库停放电动车,现在又不允许小轿车租车位,导致电动车和小轿车都随意地停放在小区路面上,部分业主担心抢不到地面车位,只好将车辆停在车库里“霸占”车位,不敢再开出来。
小区道上停满了车辆
记者在小区走访时看到,虽然未到下班高峰期,但小区主要道路、消防通道都停满了小轿车,15栋居民楼前的小花园密密麻麻地停放了上百辆电动车,绿化带遭到毁坏。“以前小区环境多好啊。”一名女业主告诉记者,小区环境越来越乱,他们准备明年搬走,因此不会考虑购买车位,但又不知道该如何解决停车问题。
房开:改造车库需要资金
小区有6个地下车库,共有500多个车位,目前已售出160多个。
至于业主提出的能否从小区管理大局出发,不要搞只卖不租“一刀切”,车库管理负责人王女士表示,她无权定夺。
当天中午,房开公司代表吕先生来到现场进行协商。业主们发现另有蹊跷——房开并非出售车位的产权,而是出售车位的使用权。
网络配图
“房开也有房开的困惑。”吕先生解释称,小区车库投入使用已有10多年,需要对排水、供电线路等设施进行翻修,出售车位就是为了筹集资金,考虑到有些业主经济困难,房开已同意分期付款最长可延至1年。
吕先生表示,房开的确只出售车位的使用权,但对地下车库是有产权的,“只是没有办理独立车位的产权。”对此,业主们提出质疑,要求房开提供地下车库的产权证明,但房开方面并未出示。
最后,双方协商无果。
法律人士:应先判定车库的所有权
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介绍,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而对于开发商是否有权出售地下车库,要看是否有建筑规划。黄华律师介绍,按规定,共有建筑分摊给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位和占用共有道路停放汽车的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未公摊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开发商所有;地下人防车位,归国家所有。对此,业主可先与房开协商确定车位产权,如果按照上述法律属于业主共有,房开则无权出售。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当前,该小区车位矛盾仍未化解,柳州1号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
责任编辑:六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