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血液库存量不足一天的正常使用量 快撸起袖子来献血!
今日柳州|时间:2017-08-25 17:14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1 点击:3920
8月25日柳州市血液库存红细胞总量为:100200毫升,其中A型41100毫升,B型23100毫升,O型28300毫升,AB型7700毫升。血液库存处于非常紧急的状态,不足全市一天的正常用量。在此呼吁符合无偿献血条件的市民积极奉献爱心,以解临床用血之急。
最近柳州有网民提出疑问:为什么无偿献血,有偿用血?如何办理用血费用的偿还呢?
针对这些问题,广西血液中心人员作出回答: 根据《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受血者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即血液制备成本费。以一袋血为例,采血时为了保证献血安全,采血全部是“一人、一针、一袋”。为保证细胞活性和抗凝,保存血液所用的血袋是一种装有保存液的特制的袋子,一个成本大概几十元。血液采集回库后,要做血型、乙型、艾滋、梅毒等7个项目的筛查,国家规定每袋血要不同的试剂不同的人员筛查两遍,乙肝、艾滋、丙肝这3项还要再进行核酸检测以保证安全,平均试剂成本也要两百元。除此之外还有血液分离、冷链、储存、耗材、等费用。柳州市各种血液品种的定价收费目前执行的是自治区物价局在1999年和2004年的有关文件规定的,十几年来无论物价如何上涨,血液的成本收费都没有发生改变。以最常用的200毫升去白细胞的红细胞为例,血站供应价为270元。医院与患者结算时加收极少的服务费。从以上分析,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其实已经超过国家制定的血液价格,也就是说无偿捐献的血液本身是无价的也是不收费的,在医院使用时收的只是部分成本费。
另外,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时可以报销以上的费用,即:血站按物价部门批准的供给医院的血液价格偿还给献血者用血费用。
那么,献血者在用血后如何办理费用偿还呢?
简单地说,凡在柳州市范围内的采血点、献血车上参加无偿献血的公民及其献血受益人(指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即岳父母、家公婆)可以按照《广西血液中心无偿献血者血液费用偿还办法》进行用血费用偿还。献血证上有办理咨询电话(3116544),每个采血车和采血屋均有办理用血费用偿还的宣传说明。目前有人民广场采血屋、五星街兴隆大厦临街(五星商厦对面)2楼采血屋和市内、各县流动采血车的工作人员代收用血偿还材料。代收时间:每天10:00至15:30。献血者也可到鱼峰区羊角山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血液中心办公楼无偿献血宣传服务科进行办理。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柳州市已有636人因无偿献血获得用血费用偿还共88万元,人均偿还1383元。(记者 荀诗媛)
责任编辑:李昕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