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举报乱张贴小广告行为奖励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柳州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严厉打击、震慑乱张贴小广告行为,确保良好的市容环境,经研究,决定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乱张贴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对举报属实的给予一定奖励。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举报乱张贴小广告行为线索必须客观真实;
(二)能提供乱张贴小广告行为人的姓名、性别、身份信息、住址、联系电话及张贴具体地点等有效信息,能够成为执法部门立案依据;
(三)有能够证明乱张贴小广告行为的视听资料。
二、举报奖励标准
凡举报乱张贴小广告者及相关身份信息并提供有效证据,经查证属实且执法部门处罚执行完毕的,按200元/例予以奖励。
三、执行时间:
2017年9月1日—2017年10月30日
四、奖励方式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举报人需将举报线索实名提交违法案件发生地辖区城管执法局,由辖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受理审核。查证属实的,由辖区城管执法局予以奖励。
五、举报电话
市数管中心:12319
城中区执法局:2823639
柳北区执法局:2508415
柳南区执法局:3214701
鱼峰区执法局:3817168
柳江区执法局:7215858
柳东新区执法局:2671503
北部生态新区执法局:3513181
中共柳州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