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梁换柱?一男子伪造证件将租来的车“私有化”抵押借钱

今日柳州|时间:2017-09-08 07:50 来源:柳州晚报 评论:0



男子欧某为了牟取不法利益,竟然伪造证件,将租来的车变为“私有”,然后将其拿去抵押借钱。昨日上午,鱼峰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欧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出庭受审。
    

据了解,被告人欧某今年50岁,鱼峰区人,无固定职业。今年5月,其因涉嫌犯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事情还得从两年前说起。2015年3月25日,被告人欧某在鱼峰区西江路某小区门口的租车行租赁了一辆大众牌小轿车。为了“赚钱”,他竟然打起了歪主意,将这辆车的行车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伪造在自己名下,然后将其抵押借钱。
    



同年3月27日13时许,被告人欧某在鱼峰区屏山大道箭盘山公园门口将租来的车抵押给被害人梁某,从他手中骗得4.5万元借款,随后将这笔钱挥霍一空。同年7月6日,欧某再次前往上述租车行租赁了一辆红色本田小轿车,并且故伎重演,将该车的行车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伪造在自己名下,然后将其抵押给另外一名被害人韦某,从其手中骗得1万元现金。这笔钱同样被他挥霍一空。
    

经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欧某租来用于诈骗的大众牌小轿车价值6.5万余元,本田小轿车价值2.2万余元。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指控,被告人欧某当庭认罪悔罪,请求从轻处罚。他表示自己是为了还债才用这种方式来骗钱的。目前该案已经休庭,将择日宣判。(见习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谢剑峰)



见习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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