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起,乘客举报出租车违法行为可获奖励200元

今日柳州|时间:2017-09-08 20:49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9

拒载、议价、强行拼客,出租车这些违法行为,不仅给大家出行造成不便,还严重影响城市窗口文明形象。9月9日起,我市实施巡游出租汽车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市民在创城期间主动举报上述三种违法行为,凡经核查属实的,每起举报可获200元奖励。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市已进入创城迎检冲刺阶段,支队虽然加大了巡游出租汽车文明服务、规范经营的查检力度,但由于巡游出租汽车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有限的执法力量显得相对薄弱。举报奖励制度,不失为路面执法监督手段一种有益的补充手段。它可广泛发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与执法机构共同织就一张巨大的法网,对巡游出租汽车规范经营行为进行实时而有效的监控。


 


 据了解,12328和2823695两个举报电话均为24小时值班,市民随时可以拨打。举报时,举报人需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同时,举报人还要注意收集相关视频、录音、票据等有效证据,以及车号、乘车时间和上下车地址,供执法人员调查取证,核查案情。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规定,拒载、议价、强行拼客的,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对拒载等违法行为作出了明确定义:拒载,是指在道路上空车待租状态下,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的行为;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议价,是指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乘客协商确定车费的行为;或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未按承诺提供电召服务的行为。强行拼客,是指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行为。(记者 唐小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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