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私购枪支出庭受审 自愿认罪求轻判

今日柳州|时间:2017-10-11 13:09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被告人出庭受审


他本是一名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员工的房地产公司职员,有着大好的前途,却因为一时冲动在网络上购买枪支触犯法律,不仅自毁前程,还连累了自己的家庭。11日上午,39岁的男子张某因涉嫌犯非法买卖枪支罪在柳北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面对指控,他当庭认罪,并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来自福建省福州市,是一名军事爱好者。今年5月4日,他因涉嫌非法运输枪支罪被柳州市公安局柳北分局刑事拘留。该案由市公安局柳北分局侦查终结,最终以被告人张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向柳北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被告人张某在某论坛网站上认识了男子吴某(另案处理),吴某告知张某其有枪支出售。双方通过网站内的留言信箱功能交流,商量好枪支型号和价钱后,吴某向张某提供了两个银行账号,让张某将购枪款存入该账户。

不久,被告人张某分多次共计将8.5万元存入吴某指定的其中一个银行账号内,又将3.5万元存入吴某指定的另外一个银行账号内。这些款项中,有7万元是张某替其朋友黄某(另案处理)购枪的款项,另外5万元则是张某自己的购枪款。

吴某收到钱后,在其位于柳北区的出租屋内将枪支分拆,邮寄给被告人张某。张某收到枪支配件后,组装成一支整枪并成功击发。5月4日,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民警在其住处查获一支“鲁格”步枪,一支汽手枪、子弹67发,以及枪支配件一批。经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上述“鲁格”步枪与汽手枪均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所规定的枪支。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张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买卖枪支,其行为应当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面对指控,被告人张某当庭表示认罪。他说,自己接到公安民警传唤要求配合调查后,主动交代了购枪的事实,并带领民警前往自己的住处将枪支上交。他辩称,自己对枪支有一定的情怀,看了很多军事电影而想收藏,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别人,此外替朋友黄某买枪时他纯属跑腿帮忙,没有得到好处。至于公安机关在其住处查获的那支汽手枪和67发子弹,他辩称这些都是已故父亲留下的遗物,并非自己购买的。

鉴于被告人张某归案后的认罪态度好,公诉机关建议可以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在进行最后陈述时,张某激动地说道,他购买枪支只是一时兴起,自己已经认识到了错误,愿意承担责任。他说,自己是家中独子,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患病,孩子尚小,如今妻子为了照顾家里已经辞去工作,他作为家庭的支柱感到很后悔,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见习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兰钰烨)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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