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提分手,前男友及其朋友竟然发裸照连环敲诈~
今日柳州|时间:2017-10-25 08:02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4262
年轻少女小丽(化名)怎么都没有想到,由于交友不慎,她竟然会被前男友曹某以及曹某的朋友黄某“挟裸照”多次敲诈勒索。迫于裸照被曝光的威胁,她不得不多次往对方指定的银行账号里汇钱,累计汇款金额达5.5万元。
10月25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的案子已经由公安机关移送到该院。而在此之前,另外一名涉案人员黄某已经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刑(8月10日《晚报》10版《持裸照敲诈未成年少女》报道过案件判决情况)。
分手后,未成年少女被前男友持裸照敲诈勒索
据了解,本案犯罪嫌疑人曹某今年29岁,湖南人,只有初中文化,2014年他在东莞市某电子科技公司打工时认识了在该公司实习的被害人小丽,后来两人逐渐发展成恋人关系。
据曹某交代,2015年9月份,小丽与其提出分手时,他感到很生气,因为在谈恋爱的时候,曹某在小丽身上花了很多钱。后来,他想起之前恋爱时小丽自拍了几张裸照给自己,于是便打起歪主意,通过小丽的好友小郭联系上了小丽,“我跟她说她的QQ号被盗了,为了帮她找回被盗的QQ,我花了5万块钱,让她把这5万给我,如果不给钱,我就把以前拍给我的裸照发给她的同学、朋友。”
2015年9月28日上午,小丽通过柳州市城中区某银行的ATM机转了5万元到曹某的银行卡里。事后,当时尚未成年的小丽忍气吞声,并没有报警。而这也间接导致了她再次被敲诈勒索。
很郁闷,一年之后又因裸照被敲诈勒索5000元
然而,事情并没有完。2016年5月15日,小丽的朋友小郭突然在QQ上收到两张小丽的裸照,对方自称是曹某,并让她通知小丽准备5000元钱给他。对方还威胁道,如果不给钱的话,三天之内让小丽的父母、同学知道,并把小丽的裸照截图发送到QQ空间内,甚至还要去小丽的老家将裸照制成小广告发送。
无奈之下,小丽只好答应对方分五次向他支付5000元,每个月支付一次。直到2016年12月16日,小丽通过支付宝转了最后一笔1000元到对方指定的账号。之后,对方竟然还找她索要360元,了结此事。最终,不胜其烦的小丽决定报警,这才真正结束这段“噩梦”。对于裸照的来源,小丽的说法与曹某有些不一样,她说照片是两人交往时曹某拍摄的。
真相大白,两“曹某”先后落法网
不过,让小丽没有料到的是,第二次敲诈她的并非前男友曹某,而是另有其人。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将目标锁定在了百色籍男子黄某的身上。今年5月7日,黄某因涉嫌敲诈勒索在东莞市长安镇某网吧内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据黄某供述,他跟小丽的前男友曹某是朋友,曾经在东莞市同一家电子科技公司打工过。小丽的裸照是曹某发给他的,“当时我觉得好看就保存了下来。”
黄某表示,2016年6月自己没钱用了,就想起曹某当时害自己输钱,于是便想用小丽的裸照敲诈小丽。当时,他注册了一个新的QQ号,用新QQ添加小郭的QQ,然后再发裸照过去。此外,他还用曹某的照片做新QQ的头像,让小丽以为是曹某在敲诈。
今年7月27日,黄某敲诈勒索小丽一案在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面对指控,黄某当庭认罪,并希望能够赔偿被害人小丽的损失。案件审理期间,黄某的家属代其向小丽赔偿了50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黄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4000元罚金。一审宣判后,黄某没有提出上诉。
同样,谎称花五万找回被盗QQ号,挟裸照敲诈勒索前女友的犯罪嫌疑人曹某也落入法网,2017年5月17日被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他也将面临法律的惩处,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分手后,即便不能做朋友,也应该尊重对方,更应该为对方的隐私严格保密。不要像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曹某一样,因爱生恨,以公开裸照为由敲诈勒索前女友,甚至轻易泄漏对方隐私,将自己推向犯罪的深渊。(见习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韦江彦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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