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总金额100万元!在柳创办的小微企业福利来了~
今日柳州|时间:2017-10-27 19:0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2785
回乡创业,启动资金灰常重要,不过您可别为这个发愁,这不,我们大柳州开展2017年柳州市“人才回乡创业工程”择优资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优质项目给现金哟~~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相关通知,决定对2016-2017年度我市广西籍人才创办的小微企业择优给予资金资助,资助标准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户,资助总金额100万元。
根据文件规定,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 2016年1月以来,在柳州市(含各县区)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广西籍人才的小微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现在仍正常经营。
→ 2016年1月以来,在柳州市(含各县区)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符合以上条件,自愿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为小微企业的,也可以申请小微企业自主创业资金资助。
其中,正常经营指办理纳税登记并已进行纳税申报,缴纳税款。
→ 将优先资助以下几类小微企业:
1.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并能投入生产的;
2. 从事重点、新兴产业,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3. 企业法人代表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并在经营范围有一定影响力的;
4. 给地方税收做出积极贡献的。
申请资助资金程序按照企业申请、县区人社部门核查、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接收材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程序进行。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到经营地址所在的县、区人社部门申请,提交文件要求的材料后,将通过核查、审批程序,按照优中选优原则进行审核后,将资助资金拨付到各县区人社部门,各县区人社部门再将资助资金发放到小微企业。
10月20日至11月15日,为申请、核查、公示阶段。其他申请详细条件和相关表格下载,可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详细了解。(记者 冼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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