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失踪后,黄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关系不会自动终结;如果黄女士直接再婚,可能构成重婚罪。而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因此,黄女士应先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丈夫失踪,丈夫被宣告失踪后,黄女士方可提出离婚诉讼。
黄华律师建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其失踪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黄女士可据此向丈夫住所地基层法院提出申请宣告丈夫失踪。值得注意的是,在申请书中应写明失踪的事实、时间和请求,并附有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机关关于该公民下落不明的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