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石场牵出大案 三江警方破获跨省非法制造爆炸物案

今日柳州|时间:2017-11-02 16:1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近期,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林溪派出所联合治安大队、湖南通道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跨省非法买卖、运输、制造爆炸物案,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五人,缴获乳化炸药十二节,电雷管121枚,导火索1卷共26.4米,启爆装置2套,成功摘除一处安全隐患“毒瘤”,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10月26日,三江警方已依法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简要案情


7月28日上午11时许,林溪派出所民警开展社会治安日常巡逻排查过程中发现在三江县林溪镇通往高友村级公路边有非法开采的石场,经对石场现场检查及走访周边村民,发现该石场疑似用炸药进行爆破采石。



在查处过程中,依法将现场的嫌疑人员石某(男,52岁,三江县林溪镇人)、蒙某(男,53岁,湖南省通道县木脚乡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在调查过程中,石某、蒙某对自己非法买卖、运输、制造爆炸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犯罪嫌疑人石某、蒙某的供述,办案人员在石某家中搜出启爆装置1套,在蒙某家中搜出导火索一卷共26.4米。



既然有非法买卖、运输,就有上家,为进一步深挖案件一网打尽,林溪派出所办案民警顺藤摸瓜,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杨某(男,52岁,湖南省通道县下乡乡人)、朱某(男,35岁,湖南省通道县下乡乡人)具有非法买卖、运输、制造爆炸物的嫌疑,并且是本案的关键人物。但杨某、朱某却远在湖南,大大增加了案件的侦查难度,如果不及时将此两人抓获归案,不但会阻碍案件的审理,还可能会造成串供、毁灭证据的危险性。



对此,三江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于7月30日联合湖南省通道县警方在通道县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朱某抓获。杨某、朱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根据杨某的供述,办案人员在其家中搜出电雷管 121 枚,启爆器1套,在其同母异父的哥哥曾某家中搜出乳化炸药12节。三江警方进一步深挖出电雷管卖家石某艳,后犯罪嫌疑人石某艳被湖南通道警方抓获归案。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办案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短时间内将几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归案。同时经多方面的调查取证,逐渐还原了案件的犯罪事实经过:


犯罪嫌疑人石某在林溪镇高秀村“弄川”(地名)林场非法经营采石场期间,先后雇请湖南籍人员杨某、朱某、蒙某等人为其打炮眼爆破采石从中非法获利。


犯罪嫌疑人杨某受雇后,多次同同村的朱某用三轮摩托车拉风炮机等工具前往石某经营的石场打炮眼,杨某在朱某协助下制作炸药,并用私藏的电雷管、启爆装置实施爆破。


石某认为杨某等人实施的爆破产量不大,便雇佣湖南籍人员蒙某帮忙打炮眼实施爆破。为了追求更多利益,石某邀约蒙某一同前往湖南省通道县跟杨某购买炸药原料,回到石场后动手制作成炸药,并由蒙某实施爆破。直至7月29日被三江县公安局林溪派出所查处。



我是觉得非法使用炸药爆破采石影响不大,没有考虑到可能引发的危害,更不知道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学识太低不懂法,现在被警方抓获后才追悔莫及。”在看守所询问室石某如是说。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犯罪嫌疑人石某、蒙某、杨某、朱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涉嫌非法买卖、运输、制造爆炸物罪。目前,犯罪嫌疑人石某、蒙某、朱某已被三江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石某艳被湖南省通道县警方依法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   粟秋月 覃同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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