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72万余元!某银行柳江支行原行长王家民获刑3年6个月

今日柳州|时间:2017-11-23 21:38 来源:柳江法苑 评论:0


近日,柳州市柳江区人民法院审结某银行柳江支行原行长王家民受贿一案,柳江法院以王家民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查,2009年至2016年间,王家民在担任某行柳州铁路支行行长、某行柳江支行行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授信、保理、贷款等业务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企业、个人给予财物共计人民币72.32万元。


在向他行贿的人员中绝大多数为公司老总,包含了食品、机械、金融、运输等行业的多家公司。


柳江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家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便利,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王家民归案后主动坦白交代了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退缴涉案赃款赃物,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柳江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李昕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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