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自治区出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

今日柳州|时间:2017-12-13 12:34 来源:柳州1号综合 评论:0

日前,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通知,自治区《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22条,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促进职称评价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和改进职称管理服务方式等内容。



《实施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治区实际,在具体政策上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创新:


一是有针对性解决职称问题。针对职称制度改革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和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关心的问题,比如评价要素的调整、评价方式的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


二是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科技、教育、工程、农业、卫生、文化等重点领域中创新工作业绩突出、成果显著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破格申报高一级职称。


三是探索建立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评聘制度。对特殊人才通过特殊方式进行评价。采用考试、评审、考评结合、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答辩、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多种评价方式,提高职称评价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逐步扩大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范围。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定向评审、定向使用”制度,探索单独分组、单独评审。


四是建立职称评审监管制度。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推行“阳光评审”,建立健全职称评审公开制度,对职称评审的范围对象、标准条件、时间要求和评审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五是拓展职称评价人员范围。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创造便利条件,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3年内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六是探索建立自治区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从2018年起,在全区建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七是放下放职称评审权限。突出用人主体在职称评审中的主导作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逐步将高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符合条件的设区市或社会组织,推动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其他人才智力密集的企事业单位按照管理权自主开展职称评审。


八是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以职业属性和岗位需求为基础,分系列修订我区职称评价标准,根据我区不同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进行分类评价,注重考察专业技术人才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造性,突出对创新能力的评价。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各系列(行业)根据有关规定可细化量化体现行业特色、专业特点的评价指标,实行差异化评价。


(来源:广西日报)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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