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因轻信陈、邓二人许诺而上当受骗的大多都是低收入人员,他们在城里打工租房子住,渴望能够以较低的价钱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同时,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跟被告人陈某是亲戚、同学或者老乡,出于信任,加上房子的建设周期比较长,这才“着了道”。起诉书显示,14名被害人中,损失最少的有1.2万元,损失最大的则有33.66万元,而大多数损失都在8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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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被害人陈女士是被告人陈某的侄女,陈某曾告诉她称邓某认识市里的领导,可以低价买到柳南区的经济适用房,但需要先交3.9万元,并称交房后就可以办理贷款,每个月只用还800到1000元即可。陈女士信以为真,在2013年9月16日便转了3.9万元给陈某。
此外,两名被告人还以同样的方式骗了陈某的老乡张女士5.5万元。期间,被告人邓某称可以帮张女士低价“弄到”城中区某小区的经济适用房,算下来每平方米只要2000多元。实际上当年该小区的房价每平方米最低也要将近8000元。
由于交钱后迟迟拿不到房子,找被告人退钱也没有结果,这些被害人方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便报了警。事实上,这两名被告人没有固定的职业,也不认识所谓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