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战略重组
今日柳州|时间:2017-12-29 20:09 来源:柳钢报 评论:0 点击:10197
12月29日,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战略重组会议召开,自治区国资委在会上宣读决定: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战略重组。
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实施战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桂国资规划字[2017]13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推进广西冶金产业“二次创业”,加快打造广西沿海钢铁精品基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
1、将十一冶集团出资人由自治区国资委调整为柳钢集团。柳钢集团依法履行十一冶集团出资人资格。十一冶集团为柳钢集团子公司,不再作为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企业。
2、将自治区国资委持有十一冶集团97.71%的股权无偿划转柳钢集团,十一冶集团的债务偿还主体按原渠道不变。
3、请两单位按规定办理工商登记、产权登记变更等相关的手续。
4、请两家单位依法依规操作,积极稳妥推进,切实做好各项工作衔接,确保生产经营管理稳定正常运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趁机转移、隐藏、非法变卖国有资产,重大事项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管跃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管跃庆代表自治区国资委向柳钢集团和十一冶集团实施战略重组表示祝贺。他指出,此次战略重组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自治区国资委党委认真研究决定。这是广西国企改革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广西推动国有国资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精神,推动自治区优化布局结构,加快广西沿海钢铁基地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同时,对于促进两个集团结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也具有积极意义。
管跃庆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确保自治区战略意图真正得到实现和执行。战略重组目的是增强重组后的柳钢集团的市场竞争力,在此过程中,十一冶集团也将有效增强市场专业化的竞争能力,真正实现“1+1〉2”,两个“1”都要大于“1”。
二是理顺出资人职责关系。柳钢集团要切实管好管活企业,既要担当出资人角色,又要依法依规赋予十一冶集团作为独立子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权利。
三是同心协力、全力以赴,推进沿海项目建设。
柳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潘世庆代表柳钢集团发言
柳钢集团完全拥护、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与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的重大决定,敞开胸怀、热烈欢迎十一冶集团加入柳钢大家庭。此次战略重组,是国家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是自治区优化产业布局的需要,也是两家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共同需要。柳钢集团将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国资委的有关部署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细致地做好后续的整合、对接相关工作。柳钢集团和十一冶集团都有各自悠久的发展历史和竞争优势,相信战略重组后将更加有力地推动转型升级发展。此次战略重组是历史赋予十一冶集团发展的新机遇,是奔向美好明天的新起点,希望两家单位不单是资产业务上的重组,还应该推动管理、文化等方面融合,更要着眼于长远的发展,力争把十一冶集团打造成为国内同行中具有强劲竞争力的企业。
十一冶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杜少华代表十一冶集团党委、董事会发言
十一冶集团全体干部员工坚决服从和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与自治区国资委关于柳钢集团与十一冶建设集团实施战略性重组的重大决定。将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局,从创新跨越发展的实际等角度,正确认识此次战略重组的重大意义,并在自治区国资委和柳钢集团的统一部署下,做好后续整合、对接和协调工作。十一冶集团将坚决做到服从柳钢集团党委的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柳钢集团党委保持一致,扎实把柳钢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重组以后,尽管隶属关系和管理层级发生了变化,但十一冶集团推进可持续发展、努力做强做大的目标不会变,聚焦主业、创新发展的战略不会变,搞好企业、振兴广西经济的责任和决心不会变。重组后,十一冶集团有能力,也更加有信心,走得稳、走得好,走得可持续。
会后,柳钢集团与十一冶集团就战略重组工作进行了对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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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前身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第十一冶金建设公司,拥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并集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装备制造、商贸服务业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综合性集团,为中国建筑业最具成长性百强企业,是“抓特色、做品牌、促长远”的全国冶炼工程龙头企业。
责任编辑: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