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社区将只出具13项证明,柳州人要对奇葩证明说再见了

今日柳州|时间:2018-01-13 16:20 来源:柳州市人民政府网 评论:0

 证明“我是我”


“我活着”


“我爸是我爸”


……


 你是否被要求开具过“奇葩证明”?


今后,柳州人要彻底跟这类证明说拜拜!


(网络配图)


        为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减少基层组织负担,柳州市政府近日印发城区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通知明确从2月1日起,柳州市各城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只出具清单中的13项证明。

        此次公布的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中,不仅明确了居住证明、经营场所证明、社区矫正的相关证明等13个证明事项,还列明了需要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出具这些证明的单位,以及证明事项的主要用途。


(点开可看高清图)



通知要求:

       对于列入清单的村(社区)证明事项,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事务单位需明确办理用途、法律依据、认定标准和规范文本,并以办事指南的形式向社会公开,便于群众办理。

       对于未列入清单的村 (社区)证明事项,各相关部门和公共事务单位不得以取消证明材料为由放松监管,要及时转变管理方式,做好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接续等工作,避免出现服务和管理空档。

       要积极引入承诺机制等诚信机制,探索通过个人声明或承诺替代证明材料,并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治力度,全面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对于柳州市以外的地区或部门办事过程中确实要求群众提供的村(社区)证明,各城区要指导所在村(社区)本着方便群众和酌情合理的原则,对有权查证的事项予以出具。

      按照规定应由相关部门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得要求村(社区)出具或配合出具。

      通知还明确,上述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在1月31日前完成。自2月1日起,柳州市各级各部门、公共事务单位不得再要求村(社区)出具未纳入清单的证明。
  
      这下,小伙伴们办事再也不用跑断腿了。



见习编辑:韦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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