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交警蜀黍说了,电动车分类管理未实行,你的“电驴”照常上路

今日柳州|时间:2018-01-18 09:38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近日,国家工信部等四部委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向社会公示,引起我市不少市民的关注,都在担心:“超标”电动车是否还可以上路,日后怎么办等。



1月17日,记者就此咨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目前该标准尚未实施,现有的管理保持不变,对我市暂未有影响。待实施后,再按相关要求对电动车进行分类管理。
    

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莫小华说,新的国家标准对两轮电动车的车速、重量、外形、电池等关键指标严格规定,明确这类电动车主要用于“短途代步”功能。如按要求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公里/小时;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公里/小时的,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装配完整的两轮电动车整车质量应当小于或等于55公斤;蓄电池标称电压应当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应当小于或等于400W。这意味着,眼下许多电动车都已超标,特别是在车速、整车质量和电池电压等项目上。对于消费者已购买的不符合新标准的两轮电动车,将通过纳入机动车管理、自然报废、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在几年内逐步化解。目前,该标准正在征求社会意见,公示期为30天,但尚未有正式实施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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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华还说,据交警部门去年统计,我市两轮电动车保有量约为100万辆,市区就有约80万辆,而且还在增长。对于两轮电动车,目前实施上牌登记制度和车辆带牌销售管理制度。去年8月,全市约有50万辆电动车的临时号牌已经到期,当时按自治区相关部门的通知,将延期至国家标准出台实施时为止。这意味着,如果今年实施新标准,将有50万辆的电动车面临换牌上牌等问题。届时,将按国家及自治区出台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标准和超标的电动车实施分类管理,具体到时再向社会公布。目前,这些两轮电动车仍可上路正常使用。


(记者  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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