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闹矛盾开车进警局调解 柳州警方为何追究法律责任
今日柳州|时间:2018-01-19 21:05 来源: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评论:0 点击:3819
2017年11月7日,杨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带女友去派出所验毒以证清白,尿检呈阴性却因醉酒后驾驶被交警立案审查,杨某拒不承认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事实,经两个多月的侦查,2018年1月18日上午6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的民警将杨某拘传到案,在众多证据面前,杨某终于袒露心扉……
2017年11月7日,鱼峰交警大队民警接到110指令,杨某及女友因纠纷正在派出所调解,杨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将杨某及黄某带到医院提取血样验血,血样鉴定书显示杨某当晚酒精含量超过了醉酒临界值,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据杨某供述,11月7日正是杨某的生日,杨某和女友黄某及黄某的表姐在航银路某饭店吃饭庆祝,期间喝了一些红酒,他也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所以饭后是女友开车,但是途中发生争执,杨某一气之下将女友拉到副驾驶室,自己则坐到了驾驶室驾驶车辆准备带女友到派出所调解,因为没有被交警现场抓获酒后驾车,所以杨某一直拒不承认酒后驾车的事实,辩称是下车后在派出所门口周边喝的酒。
据鱼峰大队办案民警佘警官介绍,为了还原案件真相,我们经过多方侦查后掌握了足够的证据证明杨某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于是在1月18日早上将杨某拘传到案,刚开始杨某拒不承认,不断喝水上厕所中断民警的问话,对很多问题以太久了不记得了为由搪塞,经民警的细心开导,分析利弊及家属的思想工作。
在下午五点多,经过多番思想斗争,杨某终于跟办案民警说:“是的,我是酒后开车了,我愿意接受处罚。”杨某真诚地向鱼峰交警队的办案民警道歉,据杨某供述,他到交警队领取血样鉴定意见书时,害怕醉驾即将面临的严厉处罚,所以才有了之后拒不承认醉酒后驾驶车辆的事实,以为这样可以逃避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拘传杨某过程中,办案民警始终依法公正办理案件,杨某幡然悔悟,消除了之前的抵抗心态,并且愿意配合相关调查,做错事不可怕,可怕的是做错了还百般狡辩想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行为,就如杨某父亲所说,做错事就要勇于承担责任,坦然接受处罚,这才是男子汉应有的担当。
柳州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岁末年初,柳州交警进一步加大对酒后驾驶的查处,希望司机朋友出行时遵章守法,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责任编辑: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