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企业减负!2月1日起,柳州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今日柳州|时间:2018-01-31 15:30 来源:柳州社保 评论:0

      为促进工伤预防,发挥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促使参保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今年2月起,我市用人单位将实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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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01


《办法》规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周期为2年,根据用人单位所属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划为一类至八类。


一类行业浮动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2%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


二类至八类行业浮动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0.4%、0.7%、0.9%、1.1%、1.3%、1.6%、1.9%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


跟着小编来看看

咱柳州是如何为企业减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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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02



根据用人单位上个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浮动周期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具体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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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为小于等于2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费率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50%;


2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20%且小于等于40%,同时工伤发生率小于等于3‰的,费率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80%;


3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40%且小于等于90%的,费率为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


4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90%且小于等于110%的,费率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20%;


5
上个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10%的,费率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除了这些

行业基准费率上也做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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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点

03


工伤保险支缴率=(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金额-免于考核金额)÷缴费金额×100%,工伤发生率=(认定工伤人次-免于考核人次)÷平均缴费人次×100%。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最低可下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50%(其中:一类行业不实行费率下浮);最高则将上浮至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的150%。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

都能享受到如此“优惠

当有以下这些违法情形

费率不得下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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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首次参保且参保缴费不满2年;少报、漏报、瞒报单位工资总额或参保职工人数;拖欠工伤保险费三种情形之一的,不得下浮工伤保险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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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由市本级、各县、柳江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核算,用人单位不需要提交任何申报材料。

社保经办机构于每年1月份将工伤保险费率有变动的用人单位信息予以公告,用人单位可登陆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gxlz.lss.gov.cn/)下载查看。

用人单位自公告次月起执行新的缴费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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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测算,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后,全市工伤保险费率下浮的用人单位约7500家,工伤保险费率上浮的用人单位约300家,维持基准费率的用人单位约16000家。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

实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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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降低工伤发生率,促进工伤预防,减轻用人单位成本负担。有利于调动用人单位自觉承担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同时,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不受影响。新办法的实施将带来较好的社会效益,促进咱们柳州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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