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柳州公安巡视员”招摇撞骗的玉林男子,现已被批捕

今日柳州|时间:2018-02-28 13:5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男子假冒“公安部巡视员”身份,以介绍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为名,骗取他人8.6万元(详情点击→求职求助“公安部巡视员” 懵懵懂懂挨骗走8万余元)。2月28日,记者从柳南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曾某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经于近日被该院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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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曾某今年57岁,玉林市人。2015年11月,市民石某的侄子大学毕业,需要找工作,遂通过朋友林某介绍认识了曾某。曾某自称是“公安部巡视员”,负责广西和广东的巡视工作。由于曾某向石某出示过一本落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职务是巡视员的警官证,而且第二次见面还身着公安警服,配备警号,于是石某便相信了曾某是公安部巡视员的身份。


通过交谈,曾某答应帮石某的侄子安排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但需要一些费用疏通关系。为此,在2015年11月至2017年5月期间,曾某多次以“疏通关系”“搞掉钱包”“请吃饭”“办理入职服装费”等多种理由让石某通过银行转账、给现金等方式给了曾某8.6万元。


2017年8月,被害人石某发现曾某始终没有安排自己的侄子进入公安系统工作,便要求曾某退钱。对此,曾某开始躲避石某,不接电话,不回复短信,也不退钱。石某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于是选择报警。民警很快便将犯罪嫌疑人曾某缉拿归案。


柳南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曾某的行为已经涉嫌招摇撞骗罪,遂依法对其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曾某的行为不仅侵犯了被害人的合法利益,更是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威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符合逮捕条件。


该检察官还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依法依规办事,以免上当受骗。



记者 付华周 通讯员 罗传莉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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