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柳州人关注的手机及电动车消费投诉热点,你有遇到吗?
今日柳州|时间:2018-03-09 09:39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311
今天上午9点30分,柳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12315投诉举报指挥系统数据分析,针对柳州市手机及电动车销售行业经营者,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题的行政约谈会。会议邀请了手机销售行业和电动车行业经营者代表54人参加,主要目的是呼吁及引导手机及电动车销售经营者诚信经营,从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起,提高服务品质,强化行业自律,形成“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格局,及时预防、有效处理消费纠纷,共同推动市场消费环境的进一步良性发展。

柳州市工商局2018年消费维权行政约谈会
会议现场通报了2017年手机及电动车销售行业的消费投诉情况:
一、手机销售行业
2017年柳州市12315中心共接到涉及手机销售的投诉76件,占商品类投诉的5.9%,咨询889件,与2016年同比基本持平,涉及主要问题有:
1、 产品性能故障。如手机出现花屏、黑屏、屏裂、死机、听筒故障、不能充电等问题。
2、 虚假品质表示。如:消费者购买使用两个月后出现故障,送修时被售后服务人员告知手机已经被激活超过一年而拒绝三包。
3、 售后服务不到位。不履行三包或者无故拖延三包,如:符合换手机条件却拒绝换手机,或要求消费者等15天、或以消费者人为损坏为由拒绝换机、以刷机不是维修为由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维修手机时损坏手机等。
二、电动车销售行业
2017年市12315中心接到有关电动车销售的投诉38件,占交通工具类投诉的11.8%,咨询436件,总量与2016年同比增长了45%,涉及的主要问题有:
1、 产品性能故障。主要反映电瓶续航里程、刹车失灵、控制器故障、自燃等。
2、 售后服务问题。如更换旧电瓶而非新电瓶、不履行三包期承诺、三包期内以人为损坏为由拒绝包修等。
3、 不兑现包上号牌承诺引发纠纷。如:销售时承诺包上号牌,但未告知非本市户口上牌所需的相关手续,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4、 因发票记载事项存在瑕疵导致无法上号牌。如:发票标注的型号跟实际购买车型不相符、消费者要求提供正式发票时另外索要或增加费用、实际成交价格跟发票开具的价款不符。

销售商家注意️: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只能从事与其智力、认识、经济能力相符合的民事行为,如果对未成年人购买手机或电动车的行为进行合理提示或判断而与向其销售,发生损害后果或者导致买卖行为无效的,经营者可能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及风险。
2017年柳州市12315中心接到因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电动车的咨询及投诉近200件,手机销售占大部分。反映问题主要集中在:
(1)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采取虚假宣传甚至是欺诈手段,以“0元购机”、“你贷款,我还款”、“0首付,0利息,0月供”的广告语,促使消费者同意接受分期付款的方式,向与经营者有关联的金融公司贷款进行消费;
(2)消费者贷款后被迫通过向另一关联商家进行其他消费,该商家许诺以返利等形式抵消贷款,最后消费者发现实际情形与经营者的许诺与介绍相去甚远;
(3)消费者在手机或电动车消费过程中个人身份信息或银行账户信息被他人盗用并办理分期付款,危害消费者个人征信的情形。
记者 荣瑶 莫小珊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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