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深夜连人带车摔倒公路边断了腿骨,一旁停着“肇事”轿车,“肇事”车主及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连声认赔,看似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背后却隐藏着秘密。交警接报后赶到现场,经过数小时的侦办,最终却是将受伤男子和“肇事”车主移交派出所,追究其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责任,这到底是为什么?
3月22日凌晨1时许,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江大队接电话报警称:在南环路平地村路口处,小轿车撞上电动车致骑车人严重受伤。接警后,柳江交警快速赶到现场,看到一辆电动车和一年轻男子摔倒在地,男子捂着双腿大声喊疼,不远处,斜停着一辆黑色小轿车。



经了解,倒地的年轻男子宋某,现年18岁,广西博白县人,宋某称,小车开得很快,把他撞翻在地,他大腿骨估计撞断了,为此一直卧地不起。站在小车一旁的中年男子刘某向交警走过来,声称是他开的车,表示对此事故负责。另外,现场还有身着保险公司服装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刚才已核实了情况,将按规定对刘某出险车辆肇事情况给予理赔或垫付相关费用。
随后,120急救车赶到事发现场,准备将伤者往就近的柳江区人民医院送医,戏剧的一幕发生了,宋某坚持躺地上不上车,指定前往柳州市工人医院才起身,对于为何提出这么特别要求,刘某支支吾吾。民警想着刚才询问事故情况时,当事双方对一些细节问题闪烁其词,再结合事故双方车辆也没看到明显的撞痕这一情况,分析这起案件必有蹊跷。于是,便把现场相关人员带回大队部深入调查。


民警调阅智能交通系统监控,还原了事发全过程:事发时间,一男子骑电动车进入画面,将电动车故意摔倒在地,随后一辆黑色小轿车驶来紧挨电动车停下,一会儿,骑车男子扶着另一男子一瘸一拐走来,紧挨着电动车睡躺在地。面对警方出示的证据,两男子见无法自圆其说,坦陈这一切都是在造假,目的就是为了骗保。
伪造事故现场
“我是自己摔伤的!”宋某说,事发当天白天,他骑电动车外出时不慎自翻受伤,前往柳江区人民医院检查发现,其大腿骨骨折。了解到手术及后继治疗费用约需数万元,宋某就动起了歪脑筋,决定制造假的交通事故骗取钱财,最初想随便讹上一辆过路车,但害怕掌握不好分寸,只好作罢,想着自己供职的修理厂老板刘某有车且买有保险,几人密谋后,决定在深夜人少时实施,于是便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当事人虚构事实,骗取保险赔偿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既遂或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未遂行为将构成保险诈骗罪,依照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诈骗情节不达前述标准的,违反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诈骗行为,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
“人在做,天在看”,这句老话说得好,宋某、刘某的行为无异于作茧自缚,自找罪受。目前,公安机关正核实宋某和刘某案件具体的涉案金额,依法追究两人的相关违法犯罪责任。
来源:柳州交警
责任编辑:韦树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