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典型案例反映出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同时也反映出我市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严重损坏了党群干群关系,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坚决以“零容忍”的态度和更加有力措施,大力预防和整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务必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保持长抓常管、严抓严管,确保如期实现全市脱贫目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广西国家扶贫开发贫困县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切实引以为戒,务必在脱贫攻坚的新形势下,以强烈的责任心、勤勉的工作态度、高效的执行力,更加务实的工作举措,落实好脱贫攻坚的各项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保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