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爱鸟周”,柳州在行动!

今日柳州|时间:2018-03-24 11:3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望母归。”阳春三月,不仅是大多数鸟类繁殖的季节,也是很多鸟类的迁徙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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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对鸟儿们至关重要的三月,广西也迎来了第36个“爱鸟周”,今年的主题为“人人参与,争做自然保护先行者”。


先来了解一下“爱鸟周”吧~


“爱鸟周”由来
 "爱鸟周"源于1981年,最初为保护迁徙于中日两国间的候鸟而设立。


1981年,中国国务院批转了林业部等8个部门《关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报告,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在每年的4月至5月初的某一个星期为"爱鸟周"。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不同,各地选定的爱鸟周时间也不尽相同。广西的爱鸟周定在每年的3月20日-3月26日。


1992年国务院批准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爱鸟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据了解,截至目前广西已有记录的鸟类有687种,占全国鸟类种数的50.1%,是全国鸟类种数第二多的省区。


“爱鸟周”,柳州在行动

2018年“爱鸟周”期间,柳州市林业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向市民群发“爱鸟周”宣传短信;在城市主要街道悬挂“爱鸟周”宣传横幅;走进校园、公园、动物园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在全市林业系统开展自然保护优秀人物、优秀作品“双优”评选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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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柳州市林业局三门江森林公园管理处开展“森林课堂”活动,宣传保护鸟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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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林业局在森林公园等地悬挂宣传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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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鸟周”宣传短信


在开展宣传的同时,为规范我市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维护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市场的法治秩序,保护我市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市林业局还将组织相关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鸟周”专项执法行动。


案例展示

2017年8月31日晚,我市融水县森林公安局接到举报称,有人在怀宝镇金岗山用强光灯诱捕候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9月1日凌晨1时许,民警在四荣乡六律山,发现一可疑车辆停在灌木丛后。民警上前查获活体鸟类9只。经查,猎捕者韦某等二人在融水镇打工,看到满山的鸟儿,就打起“歪主意”。民警当场没收被猎捕的鸟类,并将猎捕者带回审查。民警提醒,非法猎捕鸟类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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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候鸟安全过境,市森林公安开展专项执法打击行动。


2017年3月中旬,柳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柳州市开关厂宿舍区等地飞进野生鸟类3只。接报后,民警出警将野生鸟类解救。经查看,分别是2只野生猫头鹰及1只绿尾鹦鹉,均未受伤。猫头鹰、绿尾鹦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得私自养殖、销售。民警遂将猫头鹰和绿尾鹦鹉送至到柳州市动物园进行救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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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解救的猫头鹰

鸟类是人类的好朋友,是生物链中极其重要的一环。正值第36个广西“爱鸟周”,柳州市林业局呼吁公众自觉参与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共同营造鸟语花香的良好自然生态环境!


责任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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