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野生动植物,柳州这样做……

今日柳州|时间:2018-03-25 12:2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3月20日-26日,

是一年一度的广西“爱鸟周”。

下面这几只鸟,

你见过吗?


游隼,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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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尾鹦鹉,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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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虽然以上都是珍稀鸟类,但是它们都在柳州出现过哦~有的是误闯民宅被放生,有的是受伤后被解救。这些鸟儿能够平安回归自然,离不开林业部门的认真监管以及宣传,还有市民素质的不断提高。


来看看过去的一年,林业部门都做了哪些工作吧~


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2017年“爱鸟周”期间,市林业局组织相关人员到柳州市景行小学开展“观鸟爱鸟,学法懂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期间,市林业局、三门江森林公园管理处、广西生态工程技术学院、市森林公安局联合开展保护野生动物“森林课堂”知识讲座。全年,全市共制作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横幅256条;宣传手册30000册;群发宣传短信50000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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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林业局在三门江森林公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教育活动。


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检查


2017年“爱鸟周”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以及“候鸟迁飞季”期间,柳州市林业局联合工商行政管理局、森林公安局和自治区森林公安直属二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爱鸟护鸟保护野生动植物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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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解救被困小鸟


专项检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车辆68台次,共检查农贸市场、饭店、宵夜摊点、花鸟市场等52处。2017年,全市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案件56起,其中行政案件35起,刑事案件22起(刑事重特大案件4起),共收缴各类野生动物692只(头、条),有效打击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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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候鸟安全过境,市森林公安开展专项执法打击行动。


加快野生动物养殖产业发展


2017年,柳州市引进一家暹罗鳄驯养繁殖企业。该企业有效填补了我市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单一、粗放的局面。2017年,我市还新增竹鼠、豪猪及蛇类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企业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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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部门到竹鼠养殖场检查指导


督促指导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2017年,柳州市林业局分别致函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县(区)人民政府,督促完善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现柳州市辖区内自然保护区已经全部完成管理机构设置,配备了专门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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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林业局召开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座谈会


强化自然保护区社区宣传工作


以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和“候鸟迁飞季”等品牌宣传活动为契机,对自然保护区周边社区群众进行林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加强对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和指导


2017年,柳州市林业局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到辖区内各自然保护区开展专项检查和督查,督促各职责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对违法违规项目进行清理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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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林业局领导在鹿寨拉沟自然保护区现场检查指导


强化自然保护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2017年,自然保护管理机构在保护区重要区域增加巡察护林员,提高护林员待遇,配备护林装备,明确管护片区及管护责任。我市鹿寨拉沟自然保护区在重要路口设立了木材检查站,成立了拉沟自然保护区警务室,警务室安排有民警及多名协警驻场,并配备警用装备。鹿寨县森林公安局还把前科人员名单录入数据库,对所有货车进行登记,并对自然保护区主要路口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遏制和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


通讯员 黎杰 


责任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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