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市二十二中学3名校领导被警告处分
今日柳州|时间:2018-03-29 14:31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5280
近期,柳南区纪委查处了柳州市第二十二中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案件。

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期间,柳州市第二十二中学12次以“三八”活动等名义开展工会活动,共计转账95450元到柳州市南城百货有限公司。该校副校长、工会主席卜智杰在负责活动物品的采购过程中,将转账金额全额换取购物卡,并将实际采购后的余额以购物卡的形式留存保管。2016年9月,其以工作表彰奖励为名发放共计2000元购物卡。
卜智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该校党支部书记韦秀松、原校长王继红因履职不力、监管不到位,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该案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有令则行,有禁则止、违者必究。各级纪委、纪工委、派驻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决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不打折扣,不留情面,形成惩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
来源:柳州发布
责任编辑: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