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城一对男女离婚不离家,生了儿子为抚养问题闹上法庭

今日柳州|时间:2018-03-29 18:48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近日,柳城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特殊的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对非婚生儿子抚养权矛盾,解决了襁褓中孩子的姓氏问题。


QQ截图20180329182644.jpg

(配图来源网络)


王先生与江女士通过自由恋爱,于2010年9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感情不和,于2016年8月到当地民政局协议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未生育。


令人费解的是,王先生与江女士离异后仍同居生活,于2018年1月生育了儿子。儿子出生后,双方并没有复婚,常为生活琐事争吵,因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王先生将江女士诉至柳城县人民法院。


20150815070525411.jpg


柳城法院受理该案后,主办法官深挖到了矛盾的根源所在。原来,双方的小孩快三个月了,面临着上户口问题。虽然双方离异至今未复婚,但仍共同居住生活还有了儿子,双方各持己见要求儿子上户口跟随自己姓氏。虽然王先生与江女士系某糖厂职工,经济收入相当,但王先生认为自己是本地人,王先生的家人可以帮照顾孩子,而江女士系河南籍人士,在此无依无靠,故请求法院判决孩子跟随王先生共同生活。


主办法官综合分析王、江的当前经济状况和家庭背景,根据王先生提出要求儿子随其共同生活,不要求江女士支付任何抚养费的意见,经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儿子随王先生共同生活,王先生负责抚养和上户口;江女士对儿子小王随时享有探望权。


                记者 帅君 通讯员 黄汉柳、玉长华


责任编辑:韦树朗




本文未经柳州日报社许可不得转载、录用及擅自摘选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