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塑料绑带捆绑他人双手并押上小车,这两个柳州仔是在拍电影?

今日柳州|时间:2018-04-04 16:26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去年8月,柳州男子曹某、彦某因索债不成,竟将他人非法拘禁,两人先后被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提起公诉。近日,柳江法院对彦某案件进行了宣判。


2017年8月31日下午,曹某(已判刑)与彦某带着牛角刀,开着一辆桂BPT859灰色“福克斯”牌小型汽车到柳州市柳江区北大街某居民楼,找刘某追索一万元赌债,后因刘某无钱还债又拒不写欠条,生气之下的曹某便强行刘某押上小轿车,并与彦某一起将刘某的双手用塑料绑带捆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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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某与彦某驾驶该车将刘某带至三江侗族自治县,威胁刘某叫人送钱过来,否则让朋友处理刘某。刘某便打电话向亲戚朋友借钱。由于凑不齐钱,刘某便联系其朋友牛某和董某作担保,给3天时间筹钱还债。


在牛某、董某的担保下,当日23时许,刘某才得以离开三江县返回柳江区。


2017年9月24日,曹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2017年12月11日傍晚,彦某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两人先后被柳江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提起公诉,曹某案已于2017年12月13日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彦某伙同他人为索取赌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在共同犯罪中,彦某起辅助作用,是从犯;案发后彦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是自首;另查明,2017年9月30日刘某出具谅解书,对曹某、彦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综合全案情况,柳江法院决定对彦某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判处彦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通讯员 卢秋丽 记者 帅君


责任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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