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洞里,三人抢走了周某随身携带的1900元现金,还将周某吊起来用鞭子抽打,逼迫对方说出收受过哪些人的贿赂。最后,周某只好虚构自己受贿了一辆越野车,并写下字据交给韦某峰等人。
得到周某写下的“受贿事实”后,韦某峰等人认为掌握了周某的把柄,提出要10万元才能放人。周某迫不得已,打电话向同事借了10万元,让同事拿钱到指定地点交给韦某珠。
2017年2月17日上午7时许,三人将周某带回来宾市区。韦某珠拿到钱后,韦某峰和陆某才将周某放走。当日,三人将10万元瓜分,韦某峰分得4万元,陆某和韦某珠各分得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