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生钱”丢了公职还将获刑!柳州首例高利转贷案提起公诉

今日柳州|时间:2018-04-09 16:4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然而,有的人却用上了旁门歪道,覃某就是其中之一。他以投资买挖掘机为名向银行贷款数百万元,实际上却打着“借钱生钱”的主意,将这笔钱拿来放高利贷,并获得上百万元的利息收入(此前报道:假精明!男子借银行的钱来放“高利贷”被逮捕 )。4月9日,记者从城中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覃某因涉嫌高利转贷罪日前已经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据悉,这是我市首例高利转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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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人覃某今年56岁,柳州本地人,案发前系鹿寨县某单位公职人员。2017年6月26日,其因涉嫌高利转贷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至2012年期间,被告人覃某为获得高额利润,先后以其本人或借用其女儿罗某的名义,以购买挖掘机为由分4次向鹿寨县某商业银行贷款,后将所贷款项借给王某某和张某某二人,并收取利息。经鉴定,覃某从银行贷款4笔共计305万元,全部转贷,获取利息2387929.45元,除了支付银行贷款利息585055.56元外,转贷实际获利1802873.89元。


检察机关经审查后认为,被告人覃某以牟取高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且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高利转贷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该案主办检察官表示,高利转贷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的金融秩序,同时也存在高风险,很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更有可能让当事人身陷囹圄,甚至面临违法所得1至5倍的罚金,得不偿失。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记者  付华周


责任编辑: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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