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身无分文到谷埠街做美容,面对警察还说出这样的话
今日柳州|时间:2018-04-12 08:03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3912
本就身无分文,还要进店做美容,这爱美之心还真强烈。在美容院享受了两个小时服务消费了200元后,面对老板的催账,年轻女子一会儿称钱包在店里被盗,一会儿又称在路上被盗了,以各种理由拒不付账。后在柳南巡警大队民警的核实下,她才承认自己没有钱。
冯女士在谷埠街开了一家美容店。4月10日下午,一名穿着黄色毛衣、牛仔连衣裙的年轻女子进店,称要做洗脸等几个美容项目。冯女士见这名女子衣着时尚,没多问就为她服务。约两个小时后,所有项目做完,冯女士告诉女子,总消费200元。哪知该女子竟称钱包和手机刚才被偷了。冯女士让她找家人或朋友来帮忙付款,女子又称没有家人和朋友。好说歹说,女子就是不付款,无奈之下,冯女士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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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赶到现场查明,该女子姓梁,柳城县六塘镇人。面对民警的询问,梁某称钱包与手机是在美容店里丢失的。老板冯女士连忙解释,这名女子进店时并没有拿着钱包和手机,而且店不大,店门又是关着的,也一直没有其他顾客进店,所以在店里丢失钱包和手机是不可能的。冯女士指责她是想故意赖账。这时,梁某改口称钱包和手机于不久前在外面被盗。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民警将梁某带回警务站了解情况,并通过天网核实其所称的手机被盗地点。结果,民警发现她从来没有在其所称的地点出现过。这时,梁某才承认说了谎。她说,她既没有钱也没有手机。于是,民警劝说她想办法及时付款,以免留下不良记录。梁某表示,父母早已过世,只有一个大伯。民警打电话给她大伯,对方表示自己年事已高,且在乡下,生活困难,无力为梁某付款。
民警只得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后让其回去筹钱还款。梁某表示一定及时将钱款还上。
记者 叶露婷 通讯员 覃清珍
责任编辑:吴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