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柳州企事业单位有这9类违法行为之一,将被直接拉入环保黑名单!
今日柳州|时间:2018-05-08 15:4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点击: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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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市正式对外发布消息,开始实施环境违法行为失信惩戒机制,由环保部门建立环境违法黑名单。每个季度公布一次。

不要小看这个黑名单,不仅仅是丢脸而已。我市将联动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对环境违法黑名单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在行政许可、公共采购、评先评优、金融支持、资质等级评定、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等方面采取综合惩戒性措施。
是什么样的违法行为会进入黑名单?按照《柳州市环境违法黑名单的管理制度(试行)》的条款,企事业单位及生产经营者具有主观故意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有以下9类环境违法行为之一,都将纳入环境违法黑名单。
1、以欺骗、虚假手段取得环保行政许可、环保行政备案等审批事项的;
2、无环保手续排放污染物情节严重的;
3、以私设暗管、稀释排放、故意不正常使用处理设施等方式偷排污染物的;
4、以非法倾倒、填埋等方式将危险废弃物直接排入水体、土壤等环境的;
5、采取变更工商登记手段规避履行环保法律义务的;
6、被立案查处且经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
7、每个季度因同样事由被连续行政处罚2次以上(包含2次),屡教不改的;
8、违反突发环境事件管理规定造成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的;
9、其他恶意环境违法行为。
当然,惩戒不是最终目的,规范城市秩序、共同保护柳州生态环境才是目的。这个环境违法黑名单公布期限为长期,定期动态更新。当事人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可在整改完成后向市环保局法制机构提出解除申请。解除公示期满之日起1年内,未再发生以上9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我市将会对外发布解除信息。
记者 粟桂利
责任编辑:韦树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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