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一般工商业电价要降!广西也出新规鼓励居民丰水期用电
今日柳州|时间:2018-05-17 10:08 来源:1号综合 评论:0 点击:2130
5月1日起,广西居民和企业持续享受政策红利。根据广西近期印发的相关电价政策文件显示,2017年因广西水电弃水严重,据有关方面预测今年仍属水电偏丰年份,为消纳区内水电,缓解弃水问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广西电力体制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发〔2018〕18号)精神,经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从区内市场交易水电中划出部分电量,鼓励居民增加使用丰水期电量。

网络图片
通知决定,将电量进行调整 ,丰水期(5-10月)居民阶梯第一档电量在现行基础上每户每月增加60千瓦时。上述电量跨月不清零,跨年不结转。实施范围为全区“一户一表”居民用户。执行时间从5月1日起执行,具体以供电企业抄表周期为准。
与此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部署推进工商业同价,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决定将因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电网企业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返腾出的电价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据统计,该项措施涉及金额约216亿元,可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16分,降幅达2.7%。
通知要求,各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具体方案,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发展改革委备案后,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要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收取5月份用户电费时,执行降价后的价格水平。
这是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降低电网环节收费和输配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实施的又一项降价措施。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通过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降低区域电网和部分跨省跨区输电线路输配电价、取消临时接电费,减免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系统备用费等措施,已降价430亿元左右。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做好相关工作,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的原则,尽快出台其他降价举措,让企业切实得到实惠,持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广西政府网
见习编辑: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