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区征地拆迁办招聘引质疑,网友:研究生才1800?专科生比全市最低工资还低?

今日柳州|时间:2018-05-30 10:40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1

今年2月起,我市市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近日,微信朋友圈流传“城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一则招聘简章显示:其招聘合同工开出月工资比我市最低标准“1680元”还少。”引起网友关注与质疑,有的认为,该招聘简章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有的认为,可能是发布信息有遗漏或是还有“额外收入”。这是怎么回事呢?28日,记者对此进行走访了解。


开出“最低工资”引起网友质疑


27日,有微信网友转一则招聘简章显示:城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2人,其工资待遇“应发工资第一年研究生:1800元/月,本科:1600元/月,专科:1400元/月。按政策购买“五险”,“五险”个人应缴部分从个人月应发工资中扣缴,单位应缴部分由城中区缴纳。工资待遇根据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情况逐年递增,第二年增资200元/月,第三年增资300元/月,第四年增资400元/月……”引起网友关注与质疑。网友有的表示,1000多元的工资,也敢招研究生和本科生?有的认为,工资应该没有这么低,可能漏写了“底薪”二字。还有的表示,该部门招聘人员可能违反相关法律,希望自行给予纠正。



该招聘简章内容是否属实呢?28日上午,记者联系城中区征地拆迁办公室了解到,该单位招聘内容属实,并在“广西·柳州人才网”上发布该完整信息,报名时间截至28日18时,目前递交报名表的求职者并不少,岗位要求更偏向于符合条件的男性工作者。至于网友提出的“应发工资”,该单位一名姓杨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工资标准由城中区人社部门核定后发布,他们做不了主。



城中区人社部门积极回应并作出补充说明


对于网友质疑的用人单位开出的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负责人表示,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从今年2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柳州市市区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6元/小时;各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30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5元/小时。


该负责人认为,该招聘信息中的“应发工资”如果让人产生误解,相关部门应该及时澄清并给予补充说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已构成劳动关系,且实际发放月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反映。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到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单位一名姓冯的负责人表示,该招聘信息提到按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劳动者享受年度绩效奖。但是没有说清楚具体报酬,存在疏忽。劳动者每月待遇应为“基本工资(扣除保险个人交纳部分)+月绩效奖”。因此,该人社部门于当天下午作出补充说明并挂上网站公布:城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目前已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着手制定待遇调整方案并尽快实施,同时确保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符合政策规定。 


用人单位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况


对此,广西华尚律师律师事务所黄华律师认为,城中区发布该招聘《简章》公布的劳动报酬第一年本科为1600元/月、专科为1400元/月,低于当地168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关于“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另外,绩效工资具有不确定性,时有时无,时多时少,保证不了每月工资不低于1680元/月。如此发布招聘信息,与《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关于“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应当依法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规定不符。


记者 张捷 


见习编辑 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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