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游戏网站非法获利!两90后“黑客”只有初中学历

今日柳州|时间:2018-06-08 11:45 来源:本站原创 评论:0

充当“黑客”,利用软件远程攻击游戏网站,甚至还主动“找上门”威胁游戏公司的业务员······这种以往在电视剧里才能看到的情节,竟然真实地在我市发生了。6月8日上午,我市首例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犯罪案件在城中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两名年轻的90后被告人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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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出庭受审


事情还得从去年下半年说起。当年6月前后,大庆某网络公司开发运营的麻将、扑克等游戏和上海某公司开发运营的棋牌、麻将等手游APP的IP和网站先后遭受网络攻击,导致这些游戏APP不能正常登录或者被迫掉线。而发动这些网络攻击的矛头均指向本案的两名被告人黄某寿和黄某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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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据了解,被告人黄某寿、黄某新均是来宾市武宣县人,只有初中文化,无业。年龄稍大的黄某新21岁,而黄某寿目前则只有20岁。去年8月16日,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寿、黄某新经事前预谋、分工合作,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承接对手游APP或者博彩网站进行攻击的业务,并从中非法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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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案发期间,被告人黄某寿受一个名为 “合作共赢”的网友雇用,按其指示对大庆某网络公司开发运营的52系列游戏进行攻击,共获利71400元。事后,黄某寿将违法所得用于两人共同开销。


另外,据了解,关于黄某寿和黄某新涉嫌攻击上海某公司开发运营的棋牌、麻将等手游APP的IP和网站的情况,目前警方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黄某寿、黄某新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系统功能进行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并获利,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应当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追究责任。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黄某寿起主要作用,是主犯;被告人黄某新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是从犯。


同时,公诉机关还指出,被告人黄某寿曾因故意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过半年有期徒刑,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面对指控,被告人黄某寿否认曾经攻击过这些网站,也不认可指控的罪名。他说,案发期间自己在南宁、柳州,平时帮一些商家和购物网站做网站优化。至于公诉机关所举证的转账记录,他辩称这些钱是帮别人刷网站、刷流量所得。此外,他还表示自己曾经买过一个服务器,想跟一个叫“老哥”的人学习如何操作网络攻击,但还没学会就被抓了。


而被告人黄某新则对公诉机关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什么异议,但他辩称自己只发了一些关于网络攻击的广告,并没有攻击过任何网站,不应该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该案将择日宣判。

记者 付华周 


责任编辑:吴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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